據了解,此次成立的國家能源委員會由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擔任主任,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擔任副主任。
國家能源委員會委員合計21人,其中有國務院副秘書長尤權、中央財辦主任朱之鑫、外交部部長楊潔篪、國家發展改革委主任張平等,均是來自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信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環保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電監會等相關部委的負責人。
“中國高層次的能源機構并不是第一次成立,但這一次成立的國家能源委員會的意義和作用不可同日而語,值得期待。”中國石油大學中國能源戰略研究中心執行主任王震告訴記者。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能源管理體制經歷過多次重大改革。1980年成立國家能源委員會,但兩年后即被撤銷。1988年組建能源部,1993年撤銷,自此十多年中國沒有一個統一的能源管理部門。
為加強能源行業管理,改變多頭管理、分散管理、協調性差的局面,2008年實施的中國國務院機構改革決定組建國家能源局。同時,決定設立高層次議事協調機構國家能源委員會。
2008年8月,國家能源局正式掛牌運行。而作為200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的后續,經過近兩年時間的籌備,中國國家能源委員會這個更高層次的能源議事協調機構終于正式成立。
據介紹,中國國家能源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負責研究擬訂國家能源發展戰略,審議能源安全和能源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統籌協調國內能源開發和能源國際合作的重大事項。
“國家能源局的成立,讓中國能源行業有了明確的主管部門。但從一年多的運行情況看,作為一個副部級的機構,在統籌協調能源重大問題方面,國家能源局確實有些力不從心。”王震分析說。
早在200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之前,業內對成立“能源部”的呼聲頗高,但受各種因素制約,這個呼聲并未成為現實。目前,中國涉及能源的管理職能仍分散在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電監會、國土資源部等多個部門中。
隨著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能源安全供應日益成為一個重大戰略問題。近年來,電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氣等供應緊張的問題不時出現,能源體制改革的步伐也進展緩慢。
與此同時,日益嚴峻的全球氣候變暖壓力,也對能源的開發和使用提出了重大挑戰。哥本哈根會議前夕,中國政府宣布了新的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行動目標。與之相適應,中國提出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的比重15%左右。
“能源問題的戰略地位,決定著中國需要成立一個高規格的能源機構。而新的形勢下,對國家能源委員會的領導力、執行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中國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專家姜鑫民說。
根據規定,新成立的國家能源委員會辦公室主任由國家發展改革委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國家能源局局長兼任,辦公室具體工作由國家能源局承擔。
目前,中國能源發展處于一個承前啟后的關鍵時期。國家能源局正著手起草能源“十二五”規劃,新能源發展規劃也在制定之中。業內人士指出,國家能源委員會的適時成立,對構筑穩定、經濟、清潔、安全的能源供應體系將發揮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