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社科院的報告,地產業內專家表示,納稅標準偏低,而且指標偏簡單,建議提高納稅紅線,并按照不同地區的特點增加指標。專家也稱,單靠房產稅很難平抑房價。
昨天,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發布《中國財政政策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建議應及時推廣上海、重慶經驗,對我國人均住房超40平方米部分征房產稅。無論住房為何種產權性質,均應按評估價格征收稅率較高的保有環節房產稅,且新增商品房和現有存量房均納入征稅范圍。
“40平方米”參考某大學報告
對于《報告》引起的爭議,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朱青教授昨天對本報記者表示,社科院《報告》主張用經濟手段通過開征住房保有環節差異化的房產稅來提高超過“合理居住空間”的持有商品房成本,以調整人們的購房需求。
對于開征房產稅是否有助于遏制房價上漲,朱青回答謹慎,他表示,房產稅能否抑制房價上漲,在學術界有不同看法。由于有限購措施,所以上海房產稅抑制房價的效應還很難判斷。“不過,按照經濟學的原理,如果人們預期房價還會不斷上漲,而且房價也有上漲的動力,則單靠房產稅很難平抑房價,因為人們會把過去繳納的房產稅加到價格上轉嫁給購房者負擔。”朱青說。
《報告》建議對家庭人均用房超過40平方米的部分征收房產稅。朱青認為,這個建議主要是借鑒了上海房產稅的經驗,即“要對增量房開征房產稅,對改革方案出臺以前購買的住房(存量房)暫不征收房產稅。
朱青說:“至于《報告》中提出人均40平方米的標準,可能是參考了某大學2010年的一份研究報告發布的我國人均住房面積為36平方米,即房產稅不能對平均住房面積以下的部分征收。當然,這個標準是否合理還要由有關部門做進一步論證。”
納稅標準線偏低指標偏簡單
“當前我國城鎮人均住宅面積33平方米多點,40平方米納稅線偏低,將城鎮三至四成家庭都包括進去了。按發達國家舒適住房面積,人均40~50平方米。我的建議是:暫時可參照上海做法,人均60平方米以上征稅,占全國城鎮家庭的15%左右,等于是向富人征稅!”昨日,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楊紅旭在其實名微博上直言,認為納稅標準線偏低。
楊紅旭對記者表示,如果真按照社科院劃定的40平方米的納稅線,可能會有35%~40%的家庭將被開征房產稅,打擊面過大。
暨南大學管理學院教授胡剛則認為,報告是一個學術型探討,房產稅如果開征,應該引入多重因素,比如人均面積、位置、套數等多方面,“每個省要有自己的一套標準。”
而對于地區差異,楊紅旭認為并未有想象中那么大,“按照2010年統計局的數據,鎮的人均住房面積為32平方米,城的人均住房面積為29.2平方米,差距不過2.8平方米,將城鎮分開來征收,管理成本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