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教育部公布的《教育部公報》中公布了“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資金進入教育領域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fā)展的實施意見”。這個文件在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辦學自主權和招生自主權方面都做出規(guī)定,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可視生源情況允許民辦本科學校調整招生批次。
教育部在這個文件中提出,“清理并糾正對民辦學校的各類歧視政策”。
根據教育部的這個文件,民辦學校教師在資格認定、職稱評審、進修培訓、課題申請、評先選優(yōu)、國際交流等方面與公辦學校教師享受同等待遇,在戶籍遷移、住房、子女就學等方面享受與當地同級同類公辦學校教師同等的人才引進政策。
民辦學校要依法依規(guī)保障教師工資、福利待遇,按照有關規(guī)定為教師辦理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鼓勵為教師辦理補充保險。支持地方人民政府采取設立民辦學校教師養(yǎng)老保險專項補貼等辦法,探索建立民辦學校教師年金制度,提高民辦學校教師的退休待遇。
■ 對話
中國民辦教育協(xié)會副會長、北京城市學院院長兼黨委書記劉林:
民辦高校獲博士學位授予點“還很漫長”
劉林曾多次參與這個文件的討論,這個文件由最初的30條改為22條,而出臺這項政策的部門也由11個減至教育部一個部門。在他看來,文件出臺的過程也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民辦教育發(fā)展的難題。
新京報:現在只有五所民辦學校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你怎么看待民辦高校也可申請博士學位授予權?
劉林:這個問題過去從來沒有禁止,這次是以正面的描述和肯定的語氣說出來。這最大的意義是突破了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做出的《關于做好2008-2015年新增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單位立項建設規(guī)劃工作的通知》的安排。按照2008年出臺的這份文件,很多省區(qū)就不能再增加博士點和碩士點了,而有些省區(qū)只有一兩個碩士點或博士點的空間。實際上在與公辦高校的競爭中,民辦高校沒有優(yōu)勢,地方教育行政部門也會更傾向于公辦高校。而教育部這次實際上打破了民辦高校在這個問題上受到的限制。
新京報:會不會擔心遭遇“玻璃天花板”的問題?
劉林:如果完全按照現在的博士點授予權學位的條件,民辦高校要獲得博士學位授予點還需要一個漫長的過程。在過去公辦學校獲得碩士學位授予權和博士學位授予權時,相對于現在容易一些。為什么當初公辦學校申請碩士點和博士點的條件比較容易,而在民辦高校發(fā)展初期卻要以更高的條件申請碩士點和博士點?要考慮到民辦高校現在處在發(fā)展初期,要注意到這個發(fā)展階段的特殊性,否則就是發(fā)展權的不公平。還是要允許民辦高校在申請碩士點和博士點方面做一些試點。
新京報:現在就民辦高校而言,都有哪些歧視政策需要首先被清理?
劉林:首先應該要清理的是教育系統(tǒng)內部的歧視政策。比如說,不能人為地把民辦本科高校列為三本,把民辦專科高校列為B類,這就是限制民辦高校的歧視性政策。應該允許民辦高校選擇招生批次。這首先是一個政府部門的觀念的問題,是不是要把民辦高校與公辦高校平等對待,就是要給民辦高校自主選擇權和平等發(fā)展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