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外公布了第四次“拖欠進城務工人員工資案件集中辦理”活動方案,并提出了“就地立案、就地調解、就地審判、就地執行”的快速辦案舉措。
截至目前,河南已經排查出拖欠進城務工人員工資類案件1052件,涉及當事人2395人,涉案金額8333萬元人民幣。
2010年以來,河南省先后開展了三次“拖欠進城務工人員工資案件集中辦理”活動,共審結和執結此類案件6245件,為18644名進城務工人員追回勞動報酬3.68億元人民幣。是次活動,亦是替農民工討薪的延續。
與往年不同的是,是次替農民工討薪活動加大了對惡意拖欠、攜款逃逸等行為的懲戒力度。同時向相關職能部門建議降低資質、限制承接新項目、納入信用評價等。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張立勇在動員會上直言,對必須到庭而拒不到庭的欠薪被告,對偽造、毀滅主要證據的當事人,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欠薪者、對逃避執行的被執行人,該拘傳的拘傳,該罰款的罰款,該拘留的拘留,用足用好強制措施予以懲戒,決不手軟。
最高法院司法解釋將“惡意欠薪”的罪名正式定為“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目前,南京、沈陽等地已有拒不支付勞動報酬者被判刑的案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