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8日承諾讓農民得到更多土地增值收益。分析人士指出,這意味著中國將扭轉靠犧牲農民土地財產權利降低工業化、城鎮化成本的現狀。
胡錦濤在中共十八大作報告時說:“改革征地制度,提高農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他還說,“讓廣大農民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共同分享現代化成果”,“促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
將“改革征地制度”寫入黨代會報告尚屬首次。輿論認為,這預示著中共將以前所未有的力度保護農民利益,解決農村目前上訪量最集中的土地問題。
在中國現行土地制度下,農村土地屬于集體,農民承包土地經營權。國家為了公共利益可以將農村集體土地收歸國有,轉變為國有建筑用地進行售賣。在加速的城市化進程中,農村土地被大量征收,土地增值收益巨大,眾多農民卻無法公平地分享。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部部長徐小青說,在現行征地制度下,農民幾乎被排斥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體系之外。
“目前農村征地面過寬,補償過低,農民無法公平分享土地資本化后的升值收益,實際上被甩出了工業化、城鎮化的進程,很不合理。”他在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說。
據了解,中國農村許多地方征一畝地僅補償給農民3-5萬元,而土地拍賣后,每畝收益則達到幾百萬元。
家住安徽合肥城郊的農婦仰玉英在拆遷安置中得到幾十萬元補償和一套90平方米的商品房。
“看起來不少,但我們一家完全沒有了土地,在就業、醫療、孩子的教育上,又沒有和城里人一樣的待遇。今后的生活來源沒有保障、孩子上學要交借讀費等等,都是煩惱。”46歲的仰玉英說。
隨著中國城鎮化率超過50%,不少仰玉英這樣的農民在被征地后隨即陷入“種田無地、就業無崗、保障無份”的境地。
城市化進程中,地價不斷升高,農民也想得到更高的征地補償;一些地方政府推行“土地財政”,隨意擴大“公共利益”邊界,違法違規強制征地、拆遷現象時有發生;個別村干部私自處置集體資產和增值收益……這都讓農村征地、拆遷引發的上訪和群體性事件不斷出現。
“實際上,稅費改革后,土地征收過程的矛盾已經成為農民上訪量最集中問題。”長期在中國農村調查的安徽省社會學家王開玉說。
2010年四川成都金華村村民唐福珍因抗拒暴力拆遷自焚身亡,2011年發生的廣東烏坎事件也是因為土地等問題引發,農村土地征收、拆遷成為中國最突出的社會問題之一。
胡錦濤在承諾改革征地制度、讓農民得到更多土地增值收益時特別提到,“解決好農業農村農民問題是全黨工作重中之重,城鄉發展一體化是解決‘三農’問題的根本途徑。”
溫家寶在2011年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表示:“中國經濟發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不能再靠犧牲農民土地財產權利降低工業化城鎮化成本,有必要、也有條件大幅度提高農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他要求,精心設計征地制度改革方案,2012年一定要出臺相應法規。
專家認為,征地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合理解決被征地農民的生產、生活問題,使他們和城鎮居民享有同等的社會保障。
“征地改革中,給農民一次性的土地補償要合理提高,但建立農民生活長期保障機制更加重要。”王開玉說。
他建議,政府、開發商和農民可從土地收益中拿出一部分資金,建立農民個人賬戶,等被征遷的農民年老之后,再定期發放養老保險;同時,讓被征地農民平等地享受公共資源,包括就業、醫療、教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