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網訊 (記者 譚少容) 在今天召開的黨的十八次代表大會上,胡錦濤總書記在報告中說:“改革征地制度,提高農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將“改革征地制度”寫入黨代會報告尚屬首次。對此,有專家表示,這表明了國家改革征地制度的決心以及保護農民利益的決心。
中國土地學會副理事長、城市化委員會專家委員董黎明在第一時間接受城市化網采訪時說:“以往我國的征地制度沒有體現公平的原則。農民一直處于弱勢地位,雖然地價、房價一路高漲,但農民的利益和價值一直沒得到真正的體現。從十八大報告能看到國家改革征地制度的決心,并對農民利益保護的決心。”
董黎明說,過去,由于土地征收征用引起了大量農民失去土地,又沒有得到合理的補償,以及穩定的工作崗位。記者從相關資料看到,早在2002年失地農民的數量已達6630多萬人,約占中國公民總數的5%;另據民進中央2009年的估計,這一數字到2020年將達到1 億人。
董黎明指出,現在大量農民進城,但由于現有法律對農村集體土地以及農民個人對決定土地用途方面的限制,農村住宅和宅基地用地不能進行重新配置,造成了土地的大量浪費。
董黎明說,目前,“農民帶著土地進城”只是一種嘗試,希望能從法律上有所保障。他建議,農村集體土地應不經過征地“這道坎”直接進入市場進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