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正在進行著史無前例的城市化進程,自1978年以來,中國的城市化是世界上發展速度最快的國家之一,據國家統計局發布的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結果顯示,2010年中國的城鎮人口比重達49.68%,但中國國際城市化發展戰略研究委員會2012年初發布的《2010年中國城市化率調查報告》(按非農人口占全國總人口數計算)顯示,2010年中國的城市化率僅為34.17%,兩者之差達15.51個百分點,涉及人口約2.10億。由于我國地域遼闊、經濟發展水平與環境承載能力差異巨大,因此,我們試圖通過對2000年、2010年我國城市化率和流動人口的數據統計、分析和對比研究,梳理我國各省市城市化發展水平的特點與規律,以期為國家各有關部門和研究機構提供參考。
一、我國人口普查與戶籍人口數據對比研究
人口普查是我國的一項重要的國情調查,對國家管理、制定各項方針政策具有重要的意義。解放以來,我國在1953年、1964年、1982年、1990年、2000年和2010年共進行了六次人口普查。
戶籍制度是中國對其公民實施的以戶為單位的戶籍人口管理政策。長期以來,中國人口管理方針的制定與實施均基于此項制度。中國戶籍制度的特點是,根據地域和家庭成員關系將戶籍屬性劃分為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這種做法在建國初期曾起到積極作用,但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現行戶籍制度的弊端日益明顯,戶籍制度的改革已迫在眉睫。
中國國際城市化發展戰略研究委員會(簡稱城市化委員會)2007年發布《中國城市化率現狀調查報告》,首次依據戶籍人口系統地統計分析了我國解放以后至2006年的城市化率,并每年度發布了2007年、2008年、2009年、和《2010年中國城市化率調查報告》,本文將城市化委員會發布的2000年、2010年的城市化率與第五次人口普查(簡稱五普)、第六次人口普查(簡稱六普)的人口數據和城市化率進行比較,具體分析結果詳見表1、2、3。
二、五普、六普與戶籍人口數據的特點分析
通過對五普、六普數據與城市化委員會發布的《中國城市化率現狀調查報告》、《2010年中國城市化率調查報告》進行對比分析,我們發現,從2000年到2010年,我國人口變化及城市化發展呈現以下特點:
1、人口普查的城鎮常住人口城市化率明顯高于戶籍人口城市化率
通過對表1、2進行對比分析后發現,2000年五普和2010年六普的城市化率(按城鎮人口占總人口數計算)分別為36.09%和49.68%,明顯高于城市化委員會(按非農業人口占人口總數計算)發布的26.08%和34.17%,相差分別高達10.01和15.51個百分點。在全國31省、自治區、直轄市中,人口普查的城鎮常住人口城市化率也明顯高于戶籍人口城市化率。從表1中可以看出31省、自治區、直轄市2000年五普的城市化率均高于城市化委員會發布的城市化率,尤以浙江、廣東和福建最為突出,兩者之差分別高達26.56、24.47和21.34個百分點。
在表2中,六普已發布城鎮常住人口的1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中,六普的城市化率均高于城市化委員會發布的城市化率,兩者之差最為顯著的分別為浙江、福建和安徽,分別達30.68、23.14和20.30個百分點。把表2已發布的1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城市化率與表1的相應數據進行對比,我們發現五普、六普與城市化委員會發布的城市化率的差距并無明顯縮小,有的地區甚至有擴大的趨勢,這應引起重視。
2、不同統計口徑的城市化率客觀反映“半城市化”現實
近些年來,隨著我國城市化的快速推進,“半城市化”現象日益突出,也愈來愈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關注。中國究竟有多少半城市化人口?他們在分布上有何特點?可謂莫衷一是。城市化委員會試圖通過對不同統計口徑,即通過城鎮常住人口城市化率與戶籍人口城市化率相比較的方法,分析我國“半城市化”人口數量與規律。
統計顯示,五普、六普與城市化委員會發布的2000年和2010年的城市化率相差達10.01和15.51個百分點,其涉及的人口分分別約為1.33億和2.10億人。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地域條件的差別性,在我國31省市、自治區、直轄市中,“半城市化”現象也不盡相同。如浙江、安徽和福建的半城市化現象較為突出,分別達30.68、23.14和20.30個百分點,涉及人口分別為18851612、10088019和9082383人。
以浙江為例,六普數據顯示,2010年,浙江全省共有常住人口5442.69萬人,其中城鎮人口3354.06萬人,農村人口2088.63萬人,城市化率為61.62%。而《2010年中國城市化率調查報告》中的統計數字顯示,2010年浙江省共有戶籍人口47479541,其中非農人口14688988人,農業人口32790553人,城市化率為30.94%。兩者之差高達30.68個百分點,涉及人口18851612人,他們就是生活、工作在浙江各個城市的 “半城市化”人口。再以廣東為例,城市化委員會發布的《2010年中國城市化率調查報告》中的統計數據顯示,截止2010年底廣東戶籍人口為85215492人,與六普的104303132人相比少了19087640人。與兩次人口普查10年增加的17883132人僅差1204508人,這表明人口普查與委員會發布的城市化率之差與半城市化人口數量是相差無幾的。
3、流動人口“人往高處走”特征明顯
2000年以前,沿海東部發達地區成為了中國經濟發展的領頭羊,吸引了大量的流動人口。進入新世紀后,在國家西部大開發和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的帶動下,流動人口出現了一定回流,前往東部沿海地區流動人口有所減少。但從五、六普和城市化委員會的統計數據(詳見表2、3)顯示,我國流動人口 “孔雀東南飛”的局面沒有得到根本性扭轉,東部沿海省市仍是流動人口的首選地區,中西部地區流動人口回流速度依然緩慢。
相對于五普,在六普中,廣東超過河南、山東成為全國常住人口最多的省份。截止到2010年底,廣東全省共有104303132人,同五普的86420000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7883132人,增長20.69%,年平均增長率達1.90%。
從表1、2、3的統計數據中可以看出,我國城市化率的增長與經濟增速呈正比。經濟增速越快,其城市化率的增長就越快,反之亦同。
表3顯示,從2000年到2010年10年間,相比2000年,廣東、江蘇和上海的城市化率增長最為迅速,分別增長了20.97、18.63和14.44個百分點;其非農業人口分別增加了21056997、15186071和2687826人;農業人口則分別減少了10826639、11212977和1780948人。
廣東、江蘇、上海之所以能在過去10年能領跑全國31省市的城市化率增速,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它們經濟的高速增長,使得大量農村人口成為了城市人口,同時這些省市的經濟高速增長,吸引了大量的優秀人才和流動人口。
此外,從2000到2010年10年中,城市化率增速較快的還有山東(+13.40)、海南(+12.46)、河北(+12.19)、重慶 ( +12.13)、陜西 (+ 11.29)和北京(+10.20)。
云南、貴州、青海、廣西10年間的城市化率增速在全國最為緩慢,10年間其分別僅增長了1.08、1.68、1.76和1.78個百分點。這些省份的城市化率之所以增速較慢,一方面是因為其作為農業大省,農業人口本身就較多以外,還與其經濟發展密切相關。由于自身經濟實力較為薄弱,工業化發展較為滯后,不僅使得本地農村人口變化城市人口較為困難,同時對流動人口的吸引力也較為薄弱。因此,這些省份今后一段時期內,城市化發展任重而道遠。
從2000年到2010年,我國4個直轄市的經濟和城市化發展均保持了快速發展勢頭。但由于地理位置的差異和先天稟賦的不同,4直轄市無論是在經濟增速,還是城市化率的增長上,都存在一定的差異。城市化率增長最快的是上海。2000年上海城市化率為74.62%,2010年則達到88.86%,十年間上升了14.44個百分點,年均增長1.44個百分點。
緊隨上海之后的則是重慶和北京,十年間其城市化率分別上升了12.13和10.20個百分點。天津上漲幅度最小,十年間僅增長了2.8個百分點。
4、欠發達地區農業人口不降反增
從2000到2010年,盡管各省市的城市化率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很多省份的農業人口大為減少,但仍有不少省份,尤其是欠發達地區的農業人口依然在持續增加。
從表3可以看出,從2000到2010年10年中,農業人口增加最多的當屬人口大省——河南。2000年,其戶籍農業人口為77930039人,2010年其戶籍農業人口為84285377,10年間農業人口增加了6355338人。正是因為農業人口的持續增加,使得河南在近10年中城市化率增速較為緩慢。據統計,從2000年到2010年,河南城市化率僅從18.20%提高了到了21.96%,1十年間一共提高了3.76個百分點,年均增長0.376個百分點。
緊隨河南之后的是廣西和貴州,十年間其農業人口分別增長了4024100和3679403人。廣西和貴州兩省的城市化率也僅僅分別提高了1.86和1.68個百分點,年均增長不到0.2個百分點。
此外,云南(+ 3328865人)、湖南(+ 2814746人)、安徽(+ 2267887人)、西藏(+ 276566人)、新疆(+ 803574人)、青海(+ 401691人)、寧夏(+ 52665人)、吉林(+ 58588人)和天津(+ 18737人)等省市的農業人口也出現了不同程度的增加(詳見表3)。
在未來的發展過程中,河南、廣西、貴州等省要想提高本地城市化率,必須加快工業發展步伐,大力發展二、三產業,積極培育中小城市和小城鎮,讓更多農民合理、有序的轉變為城市居民。
三、基于我國人口流動規律的城市化建議
從2000年到2010年,盡管我國城市化得到了長足發展,但通過對第五、第六次人口普查數據,并與城市化委員會發布的《中國城市化率現狀調查報告》、《2010年中國城市化率調查報告》進行對比分析可以發現,未來一段時期內,無論是我國的人口發展,還是城市化建設,還面臨著很多任務與挑戰。為此,我們建議:
1、加快推進我國功能區劃發展戰略,疏導人口合理流動
近些年來,國家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來抑制地區發展差異,縮小貧富差距,引導人口在全國各地有序、合理流動,但效果不盡如人意。如前文分析,目前我國區域發展不平衡態勢依然存在,人口流動主要還是集中于東部沿海地區。大量的人口集中于某一個或幾個區域,雖然能為這些地方的發展帶來了充足勞動力,但也會給當地的自然生態環境帶來巨大壓力。因此,我們建議國家應加大主體功能區戰略的發展力度。
加快推進形成主體功能區,不僅有利于按照以人為本的理念推進區域協調發展,縮小地區間基本公共服務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差距,更有利于引導人口分布、經濟布局與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相適應,促進人口、經濟、資源環境的空間均衡。
在加快推進我國功能區劃發展戰略時,我們應該堅持按照人口、經濟、資源環境相協調以及統籌城鄉發展、統籌區域發展的要求進行開發,促進人口、經濟、資源環境的空間均衡。
2、戶籍制度改革需向縱深推進
進入新世紀后,我國逐漸加大了戶籍制度改革的力度,國家相繼出臺了一系列的戶籍制度改革政策。截止至2009年3月,已有河北、遼寧等13個省、市、自治區相繼取消了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性質劃分。廣東、重慶、成都等省市也都推出了一些試點性質的改革舉措,一些城市也明顯加大了戶籍制度改革的力度。有的取消“農業戶口”,實行居民戶口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
毫無疑問,這些改革舉措都值得肯定,但現有的戶籍制度仍然在很大程度上阻礙了我國城市化進程,不利于人口在全國各地自由流動。因此,要想徹底改變我國人口流動現狀,戶籍制度改革還需向縱深推進。
一是要加強基層派出所建設。基層派出所在維護當地社會治安,管理戶籍人口的同時,還應進一步加強對流動人口的服務,放松對城市外來人口的管制,以便他們可以進行自由、充分的流動或居住。
二是要大膽放開一線城市落戶政策。因為從人口流動的趨勢來看,目前我國絕大多數流動人口依然集中在北上廣等一線城市。如果這些城市依然緊閉落戶的大門,流動人口就不可能真正融入這個城市,也就不可能真正成為城市市民。所以,一線城市在戶籍制度改革上一味的“堵”,不是解決問題的最好辦法,反而會導致越限越多,從而形成人口的“堰塞湖”,并最終影響城市的可持續發展。
最后、精英與普羅大眾應兼顧。目前,我國一些城市的戶籍改革出現了一種誤區,即只對社會精英開放戶籍,而對許許多多為這個城市做出貢獻的普通勞動者依然實行“閉關鎖國”政策。這與在戶籍制度上實現真正平等的的宗旨背道而馳。
3、更加主動關注留守人群
正如前文所述,2010年我國流動人口高達2.10億。大量的農村青壯年勞動力離開家鄉,進入城市,農村成為了“386199”部隊的大本營。農村留守老人、婦女和兒童問題,已成為了我國現階段農村和農業經濟發展中必須面對的重要課題。
解決留守人群問題需要全社會的共同關注、關心和關愛,更需要各級政府更加關注、關心和關愛這一特殊群體,將她們的生產生活教育問題納入農村發展規劃,在政策和管理等方面給予傾斜和關照,探索解決好、幫助好、保護好留守老人、婦女和兒童工作的長效工作機制。具體而言,我們建議:
首先、加大對《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婚姻法》、《民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建立流動人口子女、農村留守兒童示范家長學校,強化外出務工家長對子女、妻子、父母的監護、關愛、贍養責任,引導他們正確處理打工致富與處理家庭的關系。
其次、大力發展縣域經濟。要大力發展好勞動密集型企業,千方百計增加就業崗位,讓農村富余勞動力離家不遠依然有掙錢的門路,以此減少外出務工現象。
最后、采取有力措施解決流動人口子女入學問題。農民工集中地的政府切實落實國務院關于解決流動人口子女就學的有關政策,通過興辦農民工子女學校、降低農民工子女入學“門檻”等有效舉措,讓更多的“留守兒童”可以跟隨父母在異地享受平等、良好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