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團伙的作案方式其實很簡單,先合成好色情照片,再將照片寄給相應“當事人”,并開出10萬到50萬數額不等的勒索單。一旦對方上鉤,還會有后續追加勒索。已查證的104名受害人里,不少人累積被勒索上百萬元。然而,他們中的大多數人,不但案發前未予報案,即使在嫌犯被捕交代案情后,仍以各種理由拒絕作證。以至于案件進入到犯罪證據被被害人銷毀,被害人又拒作證人的尷尬境地。
對于如此有違常理的狀況,最為粗淺的判斷可能是,做賊心虛。這樣的判斷與民間的一些官場想象不謀而合。實際上,詐騙團伙在敲詐對象、敲詐手段等方面的選擇,便是基于對官場想象的某種“認定”。官場生態是不是果真符合這種想象?或者說,官員屈于敲詐已經間接承認了這種生態?現實情況的復雜性很難給出一個明確的肯定或否定。
一些已經曝光的官員情色丑聞是外界得以勾勒上述官場想象的基礎,它說明類似情況確實存在,但其存在范圍、程度都未可知,包括本案呈現的觀感在內,都不足以支撐一個全景。
有報案國企官員表示,沒做過虧心事,但應酬場合逢場作戲的摟摟抱抱是有的,這或許可以補充情色之外的另一層模糊狀態。而他的進一步表述里,怕莫須有的“艷照”到處飛,致使自己百口莫辯,失去現有一切,隱含的則是權力競技的規則和樣貌。雖然大部分受害人作出同樣的不報案決定,但各自的心態恐怕是不同的。
這些受害人,應該沒有一個不知道自己深陷敲詐,有權用法律手段捍衛自己的權利,但他們沒有這么做。無論這基于哪一種情況或者哪一個方面的考慮,總的來說,最終目的無不在于維護自己現有的權力。
頗為諷刺和矛盾的是,面對輿論、民眾的批評,官員的反應往往非常激烈,一般性是振振有詞反駁,動輒火冒三丈,甚至不惜跨省追捕以平“不平”,而面對詐騙犯,委屈隱忍、滿足不法要求,非同尋常地息事寧人。不過,在權力的概念下,兩種看似沖突的情形可以輕松地找到共通點。前者的所有“抵抗”源于權力的道義性受到質疑,后者的所有“屈服”是為了鞏固現有權力。判斷并作出反應的標準既不是道德的合理性,也不是法律的合法性,而是權力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