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部長謝旭人表示,目前,各級政府間事權劃分不夠清晰,縣以下政府的具體職責和支出責任不夠明確;專項轉移支付占比仍然偏高,給基層財政帶來較大壓力;縣級財力水平差異較大;部分地區財政支付經費人員增長過快。如何增強縣級財力,提高縣級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務能力,事關改革發展穩定大局。
8月30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8次會議分組審議《國務院關于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運行情況的報告》,部分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列席會議的全國人大代表,對解決縣級財力困境提出了建議。
轉移支付資金如何合理分配
近年來,中央雖然加大了對縣域的轉移支付力度,但增幅較大的主要還是專項轉移支付,如農業、水利、社會保障、義務教育等,而這部分轉移支付都指定專門用途,縣市級財政不能平衡預算,不能統籌安排,與地方經濟發展的實際狀況之間存在一定的差距。全國人大代表周家貴建議,中央財政應加大整合和壓縮專項性轉移支付的規模力度。在財力性轉移支付上,給予地方更多的傾斜,同時賦予縣市財政一定自主權,讓縣市可以根據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需求,統籌安排財政資金,使有效的資金發揮更大的效益。
周家貴調研過一個地方,2011年按政策要求,應配套項目50余項,配套資金近3億元,占地方財政收入當年可用財力的25%。他建議中央財政應根據地方財力狀況,明確地方事權責任,減少地方的配套資金,緩解地方財政壓力。
哈斯巴根委員對此表示贊同,他說,這個問題他多次提出過意見,有關部門說正在改進,但在實際工作中看不出更多成效,近年來,專項轉移支付的增幅一直維持在20%左右,而財力性轉移支付增幅很低。兩者相差懸殊,這有悖于當前事權逐步下移的總體趨勢,地方財政的自主權正在逐漸弱化。有關部門應注意到這個問題,專項多了不一定都合理,專項轉移支付和財力性轉移支付的比例要適當,有利于地方協調發展。
在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下,中央除了通過下達獎補資金彌補縣級基本財力缺口,還通過激勵機制引導省級財政通過完善省以下財政體制、加大對縣級財政轉移支付力度等辦法,增強地方財力。
“現在地方要辦許多事,縣級財政支出主要靠中央財政轉移支付解決,地方對中央財政的依賴性越來越大,從長遠講,不利于調動方方面面的積極性。”黃智權委員說。
增值稅分配比例可否調整
目前,中央對地方實行分稅制財政體制,同時通過轉移支付,調節地區間的財力分布。但省以下財政體制,收支劃分、省對下轉移支付等,均由省級政府確定。部分委員認為,地方稅收體系不健全,地方財力增長緩慢,目前分稅制的財政體制下,中央拿了增值稅和所得稅的大頭,地方缺少主體稅種,又無權根據當地經濟發展需要開設新稅種,同時現有稅種和稅基窄,征收潛力小,很難形成比較穩定的地方財政收入體系,地方可用財力增長乏力。
全國人大代表葉青建議,調整增值稅的分配比例。實行分稅制以來,增值稅在中央和地方是按照75%和25%的比例分成,現在要想支持縣域經濟的工業化,很重要的措施就是要調整增值稅的分配比例,更多的工業發展比較好的縣,就可以從增值稅中得到更多的份額,促進縣域經濟發展。
此外,建議用縣級基本財力的保障體系,慢慢取代我國貧困縣評選。“這幾年,大家對貧困縣的評選意見很大,所謂戴上帽子就能冬暖夏涼了,如果縣級財力保障機制用得好,可以取消貧困縣的評比,減少很多人為因素。”葉青說。
如何增強地方財政造血功能
審議中,不少常委會組成人員都認為,破解縣鄉財政困難,還需要在財政體制改革推進上尋求突破。
“縣級基本財力保障的關鍵是要厘清各級政府間的財權和事權,如果不厘清支出責任,不厘清財權、事權,保障難以實現。”方新委員認為,應通過深化財政體制改革增強地方財政造血功能。
金碩仁委員建議,應建立縣級主體稅收增長激勵機制,盡快形成縣級基本財力的保障能力。國家應調整稅收政策,對縣給予“兩稅”返還照顧,其他稅種上能照顧到縣級的,盡量傾斜。
金碩仁委員還認為,建立和完善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是緩解縣級財政困難的根本性措施,建議國務院盡快制定能平衡全國各地區的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標準,并落實好標準,由中央財政和省、市財政一起彌補縣級基本財力缺口。
烏日圖委員也指出,從長遠看,扶持和壯大縣級財力基礎和財源,還是要通過大力發展縣域經濟,提高縣域經濟的“造血”功能,要完善地方的稅收體制,擴大地方的財源,增強縣級財政的自主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