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巨頭家樂福公司似乎陷入了經(jīng)濟困境。據(jù)新華社報道,8月30日,法國家樂福集團總裁喬治·普拉薩宣布,為了精簡機構和削減開支,集團內部將在自愿基礎上裁減法國境內500~600個行政崗位,但不會出臺大規(guī)模裁員計劃。
家樂福是歐洲第一大、全球第二大零售集團,在全球32個國家和地區(qū)設有9500家門店,員工人數(shù)達41萬。在家樂福開始精簡法國員工的同時,也有傳言說,家樂福要退出中國區(qū)。盡管家樂福中國公司隨后否認了這個消息,但家樂福在中國備受爭議的用工模式又一次受到輿論關注。
家樂福1995年進入中國市場,至今已經(jīng)開設了210家門店,覆蓋中國64個城市,員工人數(shù)超過5.8萬名,99%以上都是中國人。家樂福中國2011年營業(yè)額為452億元。這樣一家在中國發(fā)展順風順水的公司,為何屢屢出現(xiàn)用工糾紛?
在家樂福工作的不一定是家樂福員工
2012年7月,成都女工唐金鳳向成都市勞動局仲裁委員會提出了仲裁申請,要求成都家樂福公司支付其加班報酬。對于家樂福公司來說,這已經(jīng)不是第一次了。
一年前,成都家樂福“員工”李美蓉就曾向成都市勞動局提出仲裁,要求家樂福公司支付她應得的勞動報酬。事實上,這些官司都有一個相同的疑問,唐金鳳、李美蓉究竟是不是家樂福的員工。
2007年唐女士與前程無憂信息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后被派往中糧集團。中糧集團再把她派往家樂福的超市門店做促銷員,負責中糧集團旗下的福臨門油的銷售工作。
唐金鳳在家樂福的工資為每月850元,每賣一桶油有一元的提成,算下來,每月能賺2700元左右。但在家樂福的超市里,她不僅為中糧促銷,還是家樂福一家超市門店的促銷組長,負責家樂福超市糧油通道貨架整理、價簽更換、衛(wèi)生等工作。但唐金鳳稱,家樂福對這些額外的工作沒有支付任何報酬。
2011年5月,唐金鳳在家樂福超市沒有加班費的情況下連續(xù)加班4個通宵后,受同事委托與家樂福溝通,因為連續(xù)加班,員工的身體支撐不了。之后,當唐金鳳再去上班時,家樂福超市稱中糧公司換人,讓唐金鳳離開。而中糧公司則稱,是家樂福不要唐金鳳。唐金鳳認為她在家樂福無過錯,但中糧公司已經(jīng)單方面解約。
為了討薪,唐金鳳向成都市勞動局仲裁委員會提出了仲裁申請,要求家樂福支付其加班報酬。現(xiàn)成都市勞動局已受理,并決定于2012年9月19日開庭。但是,唐金鳳對拿到補償并不樂觀,她說,“雖然在別人眼中我們是家樂福的員工,但是我們不是真正的家樂福員工,我們只是派遣公司派過來做銷售的,家樂福只負責管理我們,讓我們無償加班,其他的一概不管。”
家樂福與其“員工”之間的官司一再上演,派遣公司與家樂福之間“羅生門” 式的指責中,究竟誰該負主要責任?
勞務派遣成為一些超市的用工模式
嚴格說來,唐金鳳和李美蓉的確不算家樂福的員工,她們只是勞務派遣公司派到家樂福做銷售的。
但這種用工模式不可小覷,全國總工會2010年的一份調研報告顯示,全國勞務派遣人員總數(shù)已經(jīng)高達6000多萬人。某些企業(yè)勞務派遣工和傳統(tǒng)正式工的比例達到1∶1。
20世紀90年代末,為解決我國國有企業(yè)下崗職工再就業(yè)問題,勞務派遣開始興起,之后,這一用工模式在通訊、石油、石化、銀行及外資商超行業(yè)蓬勃發(fā)展。隨著經(jīng)濟的發(fā)展,勞務派遣大軍逐年擴大,據(jù)統(tǒng)計,北京市2008年勞務派遣工只有8萬人,2011年年末已激增到60萬人。
據(jù)北京致誠農(nóng)民工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律師白羽介紹,勞務派遣的用工模式在國際上早已被認可,本身沒有問題。而且在超市和供貨商之間,由供應商派駐銷售員到超市促銷產(chǎn)品的用工模式已成為這個行業(yè)通行規(guī)則。
對家樂福這樣的超市,勞務派遣已經(jīng)是一種普遍現(xiàn)象。但在這種用工模式中,家樂福超市與供應商之間的關系并不是平等的。家樂福在用工方面幾乎不承擔風險,也不用支付促銷員工資,甚至包括閉路電視這樣的監(jiān)控設備的費用都由供貨廠家承擔。
白羽說,在實踐中,勞務派遣的用工模式很容易成為供貨商和超市共同規(guī)避勞動合同法等法律的保護傘。派遣機構與勞工訂立勞動合同,由勞工向企業(yè)提供勞務,勞動合同關系存在于派遣機構與勞工之間,但勞動關系則存在于員工與企業(yè)之間。
2009年6月,北京致誠農(nóng)民工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工作人員走訪了北京各大超市、商場、電器專營店,并對84名銷售人員進行調查。調查顯示,這些銷售人員95%以上為女性,年齡在28歲~40歲之間,而且大多為農(nóng)村戶口。勞動權益被侵害的問題在超市最為嚴重,很多在超市工作的銷售女工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更沒有上社會保險,被經(jīng)常安排加班并未支付或未足額支付加班費的幾乎占100%。這些超市包括國內的一些中、小型超市,也包括家樂福等大型的外資連鎖超市、美聯(lián)美等國內大型超市。
在白羽看來,對于供貨商而言,勞務派遣的好處在于:首先,這是“勞務工”成為“臨時工”的合法表現(xiàn)形式之一。相對于固定工而言,無論是工資還是福利,臨時工都要差很多;其次,使用勞務派遣可以避免與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有了勞務派遣,企業(yè)有條件總是招聘到更年輕、更能賣力工作的員工;最后,可以轉移企業(yè)風險,使用勞務派遣可以減少辭退員工的成本。
由此導致的結果就是,一旦派遣員工的利益受到侵害,立案成為最大的難題。
白玉曾代理盛玉藏懷孕被家樂福辭退案。女工盛玉藏被威萊日化(威露士)有限公司招聘為銷售人員,工作內容為在北京方莊家樂福專柜銷售威露士產(chǎn)品。但盛玉藏是與遠在廣州的廣州南方人才資源租賃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2009年盛玉藏因懷孕被辭退,她要求家樂福賠償加班費。北京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此案作出的裁決是:駁回盛玉藏的申請請求,認為盛某與家樂福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一切責任不應由家樂福承擔。
白羽認為,“在中國的司法實踐中,家樂福被勞務派遣工提請仲裁或起訴至法院,絕大多數(shù)會被駁回,勞動者只能變更放棄對它的追訴,這導致家樂福一次次被免于追責。”
隱蔽用工因何蔓延
有專家把超市的這種雇傭模式叫做隱蔽雇傭。白羽介紹說,國際勞工組織在其文件中指出,隱蔽雇傭的目的主要是為了逃避勞動法的約束,逃避提供社會保障以及逃稅。
中國是國際勞工組織的創(chuàng)始成員國,也是該組織的常任理事國。
白羽認為,唐金鳳和盛玉藏與家樂福等超市存在勞動關系,一方面,這些員工接受著家樂福等超市的統(tǒng)一管理,銷售的是家樂福等超市的產(chǎn)品,超市是直接的獲利方。另一方面,他們身著家樂福等超市的工作服,佩戴統(tǒng)一銷售人員工牌,對外宣稱自己為超市銷售人員,在顧客面前代表超市形象,消費者也認為他們是超市員工。
家樂福的這種用工制度并非在中國首創(chuàng)。在其總部法國,家樂福也曾因這種用工模式遭到調查。
2002年,警察、法官和勞動監(jiān)察員共同對法國佩皮尼昂家樂福以及其他連鎖超市進行過一次檢查。這次檢查使法官確信家樂福超市有商業(yè)犯罪行為:工人們雖然在超市中工作,但卻是由供貨商或勞動力中介機構支付工資。法國勞動法對此明令禁止,認為這是隱蔽的勞動力租賃,構成了商業(yè)犯罪。法官判決家樂福連鎖超市承擔7.5萬歐元的罰金,派遣方承擔2.5萬歐元的罰金。
據(jù)悉,此次處罰后,在法國,家樂福已不再使用這種雇傭方式。但是,白羽坦言,在中國,這種隱蔽的違法行為在合法外衣的掩蓋下迅速蔓延,這種既省錢又省心的方法迅速被其他連鎖超市所效仿。
不過,即便對國外大型的零售商或者超市來說,這也不是唯一的模式。
某著名連鎖零售企業(yè)高管說,除了很少的倉庫管理和保潔員之外,他們在北京50多家門店、超過1000名員工,都是跟總公司簽約,受北京總公司人力部管理。
他介紹,用派遣工人雖然降低成本,但影響公司形象,這種模式難以持久,也容易引發(fā)官司。
本報北京9月2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