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上數以十萬計的圍觀和轉發,把方大國推上風口浪尖,也把一起男人打女人的私事,放大為權力戾氣爆發的公共事件。而面對網民和媒體的追問,無論當地政府,還是雙方當事人所在單位,甚至是受理報案的派出所,均以“相同的理由”拒絕回應、緘默不言。
以特殊理由為“擋箭牌”,為某個“有身份”的個人失當行為遮丑,受傷的恰恰是整個群體的形象。在自媒體時代,即使有些“神仙”能讓媒體“集體沉默”,也總會有勇夫敢于摸一摸“老虎屁股”。個人失德不是最可怕的,更可怕的是為權力遮丑,為真相遮羞。從郭美美到“楊表哥”,無數事件證明,網友眾目睽睽之下,沒有永遠窖藏的真相,只有圍觀推進的力量。
司法不是“私法”,“私了”代替不了“公斷”。公眾有權了解事件來龍去脈,有權知道打人官員是否受到問責。正如網民所說,讓該說話的人說話,讓該靠邊的權力靠邊,公共事件才不會淪為公共形象的滑鐵盧,官員公德才不會因縱容遺為公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