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鎮化的提出旨在矯枉近年來城鎮化的結構性風險,即人口城市化率過低而土地城鎮化率高。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在理念上矯正了部分研究機構把成本與收益割裂的偏執。一國城鎮化率與其經濟發展脈搏是相互映襯的,不論是人口還是土地的城鎮化,若超越該國經濟的可承載能力和社會分工水平,無疑是竭澤而漁的負擔而非享受,是透支未來收益的寅吃卯糧,而非為經濟增長提供原動力。
以土地城市化為例,盡管給各地政府帶來了巨額土地級差地租,但卻制造了史無前例的資產價格泡沫,并透支了未來的經濟增長。至于人口城市化是否會增加內需容量,關鍵取決于當地經濟的內生增長潛力。由于當前勞動力價格存在扭曲性低估,收入分配過度向資本和政府傾斜,且長期以來央行維系接近于官方CPI數字的低利率政策,居民有限的可支配收入已使最終消費占GDP比重低至35%左右。顯然,當前人口城市化給地方政府帶來的是財政支出上升。因此,過度的人口城市化率同樣會耗損地方經濟內生潛力,而非僅是增加地方財政壓力。
畢竟,地方財政壓力在技術上可以應對。如最近國務院發布社會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十二五規劃,提出未來中央向居民提供的公共服務會隨人口流動而流動。這種公共服務轉移支付,在技術上確實可減輕地方財政壓力。又如當前可通過改革和完善農村集體土地征收辦法,允許農民和集體經濟組織,以出租、入股、委托經營等方式參與城鎮經營型項目開發,從而助推人口城市化。不論是人還是土地的城市化率,最終取決于這些城市化的要素資源能多大程度促成全要素生產率的提高。否則,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本質上還是土地的城鎮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