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媒體曝光到魏橋出售電廠,僅一個月有余,而更為迅速的,則是從轉讓到宣布關停,只有短短20天。在如此短暫的時間里,究竟是什么原因,促使魏橋集團將利潤可觀的電廠轉售?而又是什么原因,讓濱州市政府下決心關停電廠?答案難以得知,或許只有深處漩渦之處的人,才知曉事實真相。但有一點可以確定,被民眾寄予厚望的“魏橋模式”,就此夭折了。
“魏橋集團的電廠不但自用,也通過自建電網向其它企業供電。而不管是工商業用電,還是居民用電,魏橋集團的電價都比國家電網低1/3以上。”正是這個報道,引發了民眾對“國家電價太高”的質疑,并進而掀起一波輿論熱潮,無數人憧憬于“魏橋模式”,希望也能用上低價電。但電監會、中電聯等明確表態“魏橋模式”違法,電力行業人士也認為,“魏橋模式”僅是個例,如果沒有地方政府支持和商業力量作基礎,“魏橋模式”在其它地區難以復制。
事實上,不僅“魏橋模式”沒有被復制成功,反而電廠因“積極響應國家節能降耗精神”被關停。而令人難以理解的是,明明魏橋電廠符合環保標準,脫硫系統也通過了環保驗收,甚至不在山東省電力行業淘汰落后產能的目錄上,卻被無端關閉掉。聯系到之前魏橋電廠與國家電網間的沖突,不能不令人懷疑,魏橋電廠動了國家電網的奶酪,觸及到壟斷勢力的利益,就此被“謀殺”掉。
其實,面對這般結局,民眾早該有心理準備。“魏橋模式”是被權力插手關停,“莫須有”的理由只是佐證關停合法合理的借口。類似場景已經上演過無數次,在煤炭、石油、電信、航空等壟斷領域內發生的“國進民退”,不就是為了鞏固壟斷勢力,排擠民企競爭對手嘛。由此可見,壟斷格局不破除,民企就難以施展拳腳,即便暗渡陳倉擠進去,也隨時有可能遭遇壟斷“黑手”。
就在6月中旬,中國電監會和國家能源局相繼出臺文件表示,要平等對待各類投資主體,鼓勵民營資本進入電力領域,并要在并網方面給予支持;同時,鼓勵民間資本參與電網建設,對民間資本投資的電力企業依法頒發許可證。此舉乃是在響應國務院“新36條”,放開電力領域的限制,讓民間資本有進入機會。可是,聽其言不如觀其行,出臺再多文件,如果不能切實落實下去,不能給予民企公平地位,不能依法保護民間資本,有誰敢投資進去,難道就不怕成為下一個“魏橋電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