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2年擴大農村危房改造試點工作的通知
時間:2012-07-10 10:24:28
來源:財政部
關于做好2012年擴大農村危房改造試點工作的通知 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云南、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等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廳(建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農村危房改造和擴大試點的要求,切實做好2012年擴大農村危房改造試點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范圍與改造任務 2012年中央擴大農村危房改造試點實施范圍是中西部地區全部縣(市、區、旗)和遼寧、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等省全部縣(市、區)。任務是支持完成400萬農村貧困戶危房改造,其中:優先完成陸地邊境縣邊境一線13萬貧困農戶危房改造,支持東北、西北、華北等“三北”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試點范圍內13.08萬農戶結合危房改造開展建筑節能示范。各省(區、市)危房改造任務由住房城鄉建設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確定。 二、補助對象與補助標準 中央擴大農村危房改造試點補助對象重點是居住在危房中的農村分散供養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和其他貧困戶。各地要按照優先幫助住房最危險、經濟最貧困農戶解決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合理確定補助對象。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規范補助對象的審核、審批程序,實行農戶自愿申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民主評議、鄉(鎮)審核、縣級審批。同時,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將補助對象基本信息和各審查環節的結果在村務公開欄公示。縣級政府要組織做好與經批準的危房改造農戶簽訂合同或協議工作。 2012年中央補助標準為每戶平均7500元,在此基礎上對陸地邊境縣邊境一線貧困農戶、建筑節能示范戶每戶再增加2500元補助。各省(區、市)要依據農村危房改造方式、建設標準、成本需求和補助對象自籌資金能力等不同情況,合理確定不同地區、不同類型、不同檔次的分類補助標準。 三、資金籌集和使用管理 2012年中央安排擴大農村危房改造試點補助資金318.72億元(含中央預算內投資35億元),由財政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下達。中央補助資金根據試點地區農戶數、危房數、地區財力差別、上年地方補助資金落實情況、試點工作績效等因素進行分配。各地要采取積極措施,整合相關項目和資金,將抗震安居、游牧民定居、自然災害倒損農房恢復重建、貧困殘疾人危房改造、扶貧安居等資金與農村危房改造資金有機銜接,通過政府補助、銀行信貸、社會捐助、農民自籌等多渠道籌措擴大農村危房改造試點資金。地方各級財政要將擴大農村危房改造試點地方補助資金和項目管理等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省級財政要切實加大資金投入力度。 各地要按照《中央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社〔2011〕88號)等有關規定加強擴大農村危房改造試點補助資金的使用管理。補助資金要實行專項管理、專賬核算、專款專用,并按有關資金管理制度的規定嚴格使用,健全內控制度,執行規定標準,嚴禁截留、擠占和挪用。各級財政部門要會同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加強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及時下達資金,加快預算執行進度,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審計、稽查等工作。 四、科學制定試點實施方案 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要認真組織編制2012年擴大農村危房改造試點實施方案,明確試點范圍、政策措施、任務分配、資金安排、監管要求,并于今年7月初聯合上報3部委。危房改造任務分配要綜合考慮各試點縣的實際需求、建設與管理能力、地方財力、工作績效等因素,優先支持陸地邊境地區、貧困地區、少數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適當向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傾斜。各試點縣要細化落實措施,合理安排各鄉(鎮)、村改造戶數。 五、合理選擇改造建設方式 原則上擬改造農村危房屬整體危險(D級)的應拆除重建,屬局部危險(C級)的應修繕加固。各地要因地制宜,積極探索符合本地實際的危房改造方式,提高補助資金使用效益。重建房屋以農戶自建為主,農戶自建確有困難且有統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幫助農戶選擇有資質的施工隊伍統建。堅持以分散分戶改造為主,在同等條件下危房較集中的村莊可優先安排任務。積極編制村莊規劃,統籌協調道路、供水、沼氣、環保等設施建設,整體改善村莊人居環境。陸地邊境一線農村危房改造重建以原址翻建為主,確需異址新建的,應靠緊邊境、不得后移。 六、嚴格執行建筑面積標準 翻建新建或修繕加固住房建筑面積原則上控制在每戶40至60平方米。地方政府要積極引導,防止出現群眾盲目攀比、超標準建房的問題。各地要組織技術力量編制可分步建設的農房設計方案并出臺相關配套措施,指導農戶先建40至60平方米的安全房,同時又便于農民富裕后擴建。農房設計要符合農民生產生活習慣,體現民族和地方建筑風格,注重保持田園風光與傳統風貌。要加強地方建筑材料利用研究,傳承和改進傳統建造工法,探索符合標準的就地取材建房技術方案,推進農房建設技術進步。要結合建材下鄉,組織協調主要建筑材料的生產、采購與運輸,并免費為農民提供主要建筑材料質量檢測服務。 七、強化質量安全管理 各地要建立農村危房改造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農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試行)》(建村〔2011〕115號),積極探索抗震安全檢查合格與補助資金撥付進度相掛鉤的具體措施。地方各級尤其是縣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組織技術力量,開展危房改造施工現場質量安全巡查與指導監督。加強鄉鎮建設管理員和農村建筑工匠培訓與管理,提高其農房建設抗震設防技術知識水平和業務素質。編印和發放農房抗震設防手冊或掛圖,向廣大農民宣傳和普及抗震設防常識。開設危房改造咨詢窗口,面向農民提供危房改造技術服務和工程糾紛調解服務。各地要健全和加強鄉鎮建設管理機構,提高服務和管理農村危房改造的能力。 農房設計要符合抗震要求,可以選用縣級以上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推薦使用的通用圖,也可使用有資格的個人或有資質的單位的設計方案,還可由承擔任務的農村建筑工匠設計。農村危房改造必須由經培訓合格的農村建筑工匠或有資質的施工隊伍承擔。承攬農村危房改造項目的農村建筑工匠或者單位要對質量安全負責,并按合同約定對所建房屋承擔保修和返修責任。鄉鎮建設管理員要在農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等關鍵施工階段,及時到現場逐戶進行技術指導和檢查,發現不符合抗震安全要求的當即告知建房戶,并提出處理建議和做好現場記錄。 八、完善農戶檔案管理 各地要按照危房改造農戶檔案管理有關要求,實行一戶一檔,批準一戶、建檔一戶,完善危房改造農戶紙質檔案管理。農戶紙質檔案必須包括檔案表、農戶申請、審核審批、公示、協議等材料,其中檔案表必須按照信息系統公布的最新樣表制作。在此基礎上,嚴格執行危房改造農戶紙質檔案表信息化錄入制度,將農戶檔案表及時、全面、真實、完整、準確錄入信息系統。危房改造農戶檔案錄入情況及相關數據是績效考評的重要內容和依據,各地要加強對已錄入農戶檔案信息的審核與抽驗,并逐步向社會公開農戶檔案有關信息。改造后農戶住房產權歸農戶所有,并根據實際做好產權登記。 九、推進建筑節能示范 建筑節能示范地區各試點縣要安排不少于五個相對集中的示范點(村),有條件的縣每個鄉鎮要安排一個示范點(村)。省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及時總結近年建筑節能示范經驗與做法,制定和完善技術方案與措施;充實省級技術指導組力量,加強技術指導與巡查;及時組織中期檢查和竣工檢查,開展典型建筑節能示范房節能技術檢測。縣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按照建筑節能示范監督檢查要求,實行逐戶施工過程檢查和竣工驗收檢查,并做好檢查情況記錄。建筑節能示范戶錄入信息系統的“改造中照片”必須反映主要建筑節能措施施工現場。要組織農村建筑工匠和農民學習節能技術和建造管理,做好宣傳推廣。 十、健全信息報告制度 省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嚴格執行工程進度月報制度,于每月5日前將上月危房改造進度情況報住房城鄉建設部。省級發展改革、財政部門要按照有關要求,及時匯總并上報有關農村危房改造計劃落實、資金籌集、監督管理等情況。各地要組織編印農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將建設成效、經驗做法、存在問題和工作建議等以簡報、通報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上報。省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會同發展改革、財政部門及時組織對年度危房改造實施情況進行檢查,于2013年1月底前將2012年任務落實檢查情況、年度總結報告以及2013年度危房改造任務和補助資金申請報3部委。 十一、完善監督檢查制度 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本通知要求和其它有關規定,主動接受紀檢監察、審計和社會監督。要定期對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嚴肅處理。問題嚴重的要公開曝光,并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加強農戶補助資金兌現情況檢查,堅決查處冒領、克扣、拖欠補助資金和向享受補助農戶索要“回扣”、“手續費”等行為。財政部駐各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和發改稽察機構將對各地擴大農村危房改造試點資金使用管理等情況進行檢查。 要建立農村危房改造試點年度績效考評制度,逐級開展年度績效考評,健全激勵約束并重、獎懲結合的任務資金分配與管理機制。地方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年度績效考評辦法,全面監督檢查當地農村危房改造任務落實與政策執行情況。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對各試點省份實行年度績效考評,綜合評價各地政策執行、資金落實與使用、組織管理、工程質量與進度、建筑節能示范管理監督檢查等情況,公布績效考評結果與排名,并將考評結果作為安排下一年度改造任務的重要依據。 十二、加強組織領導與部門協作 各地要加強對擴大農村危房改造試點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協調機制,明確分工,密切配合。各地住房城鄉建設、發展改革和財政部門要在當地政府領導下,會同民政、民族事務、國土資源、扶貧、殘聯、環保、交通運輸、水利、農業、衛生等有關部門,共同推進擴大農村危房改造試點工作。地方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通過多種方式,積極宣傳農村危房改造政策,認真聽取群眾意見建議,及時研究和解決群眾反映的困難和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2012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