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筐上鎖之所以引來公眾的關注與戲謔,是因為這樣的畫面太過于無厘頭,甚至有著可引為笑談的怪誕。但平心而論,“市民上班時間打球會影響黨校教學和正常辦公”的解釋,也并非毫無道理的搪塞與詭辯。當然,就事論事,籃筐上鎖確實有點太過了,“將鎖打開”并尋求市民鍛煉與不影響教學和辦公的和諧統一,當為切實之舉。
在籃筐上鎖的背后,其實凸顯的是公共運動場所太少的尷尬。據第五次全國體育場地普查數據顯示,人均體育場地面積僅為1.03平方米,在我國現有的體育場地中,分布在校園中的占體育場地總數的67.7%,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的占9.2%。其他主要分布在鄉鎮、廠礦、賓館、老年活動場所等,在公園中的僅占0.7%,在廣場中的僅僅占0.61%。也就是說,如果普通市民要想鍛煉身體,真正屬于公共體育場地的只有公園和廣場,而這些場所恰恰是體育場地最少的。
按照《全民健身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公辦學校應當積極創造條件向公眾開放體育設施,從這個意義上講,黨?;@筐上鎖不僅是荒唐之舉,同樣也不符合《全民健身條例》的精神。其實,作為擁有最多體育場地的學校和機關及企事業單位,為公眾開放理所當然,但在實際操作中,因為其學習和正常辦公的需要,開放程度往往有限。個別時候,市民和學生爭體育場地的尷尬就不可避免。
筆者認為,公共體育場地少,無法滿足公眾使用需求的矛盾將會持續很長一段時間。因此,除了希望國家能大力發展城市和鄉鎮公共體育場所的建設,就目前來看,亟需重視和解決的問題,是如何利用好學校、機關及企事業單位的體育運動場所,在滿足公眾鍛煉需求與保障教學和辦公環境之間尋求平衡。否則,令人瞠目的籃筐上鎖現象可能不會再現,但公共體育場所對公眾拒絕與限制的現象卻仍會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