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暑假期間安全工作的通知
教發廳〔2012〕1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暑假期間是師生外出活動相對集中時段,由于臺風、暴雨、雷擊、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災害多發,以及安全防范不夠,溺水傷亡等安全事件往往易發、多發。現就切實做好暑假期間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地方各級教育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把安全工作作為暑假期間的一項最重要任務做出全面部署和安排。要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打非治違”專項行動要求做好學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發廳〔2012〕7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預防學生溺水事故切實做好學生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廳〔2012〕7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當前汛期學校防災減災工作預警通報》等文件精神,增強責任意識、憂患意識和防范意識,在放假前對做好安全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再落實、再檢查,要逐項把安全措施落到細處、實處,堅決防止麻痹松懈、掉以輕心,堅決杜絕搞形式、走過場。
二、采取一切有效形式加強對師生的安全教育,切實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各級各類學校要從實際出發,利用各種有效資源和途徑,采取豐富多樣、易學易記的形式,將安全知識教育和法制、紀律教育結合起來,在放假前對所有師生集中開展以安全為主題的學習教育活動,幫助師生了解掌握防中暑、防交通事故、防火、防溺水、防臺風、防雷電、防洪水、防地震、防泥石流等安全常識。學生外出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專業實習和學校組織的夏令營時,學校要配備責任心強、數量足夠的隨隊教師,時刻教育學生注意飲食衛生疾病預防和出行安全,不得前往地勢險峻或安全措施不落實的地方,不得在電網、高壓線等危險區域活動。要特別告誡所有學生注意游泳安全,絕不到水庫、江河、湖泊、海灘等非正規游泳場所,以及水草繁雜、有釘螺分布、河道挖沙等危險水域游泳。
三、加強暑假期間學校、老師、家長和學生之間的聯系。輔導員、班主任要通過靈活有效的方式,保持和學生及家長的聯系。學校要密切注意相關部門提供的災害預警信息,必要時,要及時通過輔導員、班主任提醒家長或學生,提早做好防范。一旦發生重大險情或事故,應及時掌握相關師生的動態信息。
四、嚴格執行值班和信息報送制度。暑假期間,地方各級教育部門要按有關規定要求進一步健全值班制度,領導同志要親自帶班,確保24小時聯絡暢通。各級各類學校要健全學校值守巡查制度,按照有關部署加強值班工作。各地各校要嚴格執行信息報送制度,重要情況和重要信息要第一時間上報,不得瞞報、遲報或漏報。
五、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強化責任追究。地方各級教育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進一步健全安全工作責任制,明確崗位職責,細化責任分工,健全安全工作管理體系。對因制度不完善、措施不到位、執行不得力等存在人為因素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請迅速將本通知傳達到本地區各級各類學校,并按要求認真組織落實。
教育部辦公廳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