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農村城鄉統籌三條線全面先行先試
本報記者獲悉,《珠三角金融改革創新綜合試驗區總體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已于日前獲批,近期將公布。其政策力度超過溫州,涉及城市金融改革創新綜合試驗、農村金融改革創新綜合試驗、城鄉統籌發展金融改革創新綜合試驗等方面。
廣東省并將出臺《關于全面推進金融強省建設若干問題的決定》,對金改方案進行細化。
關于珠三角金改的具體方向和措施,廣東省委書記汪洋和廣東省副省長陳云賢在日前召開的廣東省金融工作會議上都有具體的論述。
汪洋強調,要深入推進珠三角金融一體化,大力增強廣州、深圳兩個金融中心城市的能級,根據佛山、東莞、珠海、中山等其他城市的稟賦特點發展相適應的金融業態,全力打造廣州南沙、深圳前海和珠海橫琴三個金融創新和開放平臺。特別要把握粵港澳合作的政策優勢,把香港國際金融優勢和廣東經濟腹地優勢緊密結合,共同建設最具國際競爭力的金融創新區域。同時,要大力提升粵東西北金融服務水平,布置開展一批農村金融以及統籌城鄉金融改革創新試點,解決金融資源布局的區域不平衡問題。
陳云賢透露,相比溫州的金改方案,珠三角金融改革創新綜合試驗區政策“內容更全面、覆蓋面更廣、表述更具體”,廣東要充分發揮這個政策優勢,全面推動金融改革創新先行先試。
陳云賢在昨日舉行的“金融創新與產業轉型升級論壇”上還表示,廣東的金融定位要有別于北京、上海、天津以及香港等地,體現出廣東特色。其中,國際金融、產業金融、民生金融是廣東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將全面推進;科技金融要在廣東的轉型升級中發揮重要作用;農村金融也是未來廣東金融建設的重點工程。“通過上述五個路徑,從而衍生金融創新,推動廣東轉型升級。”
據悉,下一步,廣東將依托“方案”要求,著眼兩大方面推進金融改革創新工作。一是突出抓好跨境投資人民幣結算試點、外商股權投資企業試點等重點工作,以前海、橫琴、南沙為平臺探索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以大型金融企業為平臺探索金融綜合經營。二是加快建立由央行牽頭,國家發改委、財政部、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等有關部委和廣東省政府密切合作的部省合作機制。
數據顯示,2011年廣東全省金融業增加值占GDP的比重達到6.3%,對GDP貢獻率達到8.5%,金融總資產超過13萬億元。按照《廣東省金融改革發展“十二五”規劃》確立的目標,到2015年,廣東省金融業增加值占GDP的比重達8%以上,全省金融機構總資產達20萬億元。到2015年,全省地方金融機構總資產達6.3萬億元,占全省金融機構總資產的比重達30%以上;打造1-2家省屬金融控股公司,推進5-10家地方金融企業上市,打造一批具有全國競爭力和影響力的金融龍頭企業。
借助方案獲批的政策優勢,廣東金改創新的多項先行先試舉措即將全面啟動,擁有金融及小額貸款業務的上市公司有望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