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起來莫名其妙的政令法律,其背后往往隱含一套與觀者所處的時代與地點相異的倫理系統。對百年前的中國人而言,“禁放鞭炮”可能是滑天下之大稽的奇怪政令,而如今,各地論證管制煙花爆竹的合理性時,既提及鞭炮帶來的煙塵、噪聲,也提及它可能對馬路上的公共財產帶來的損失,以及它對人身的危害。
煙花爆竹的“問題化”過程背后是一系列觀念的復雜轉變,城市中的氣味和聲音如今被納入政府管制范圍,巨大聲音不再拿來說明節慶的熱鬧、象征儀式的成功,而成了危害公共空間寧靜、傷害居民身體的污染源。“熱鬧”被翻譯成“噪音”,制造噪音不僅成了違法之舉,而且象征落后與自私,是不文明的“陋俗”。
這樣,法規不僅規范人們的行為,而且通過自身作為倫理體系對是非標準和規范界限的不斷重新界定,引導甚至逼迫人們反思文明與落后、浪費與節約、正常與變態、對錯好壞的一整套價值系統。
又比如,紐約城在窗戶中不準演木偶劇,這像是喝多了的立法者異想天開,其背后一方面是城市對自身街景的敏感,另一方面是對公私界限的界定:每扇窗戶都構成城市公共景觀的一部分,木偶劇在自家客廳中演出尚是私人娛樂、與公眾無涉,而若在窗子背后面對大街演出,政府與法律就要求介入。
“民風不正,需加嚴管”。在這套我們耳熟能詳的說法中,民間的日常生活中陋俗遍地,百姓因其易受誘惑、不夠開化的特質而必須受知識與道德的引導,通過立法來規范道德成為政府的責任,否則,“公序良俗”輕易就變成“傷風敗俗”。
有趣的地方在于這套話語中哀嘆與向往的結合:將鄉間定義為愚昧和不開化的同時,它也被視為淳樸良善,與現代都市的光怪陸離相對立;它甚至有足夠的功效,能以樸素本真,既蕩滌個體的靈魂,又消除文明的腐敗。
對鄉村的定義從來不是獨立存在的范疇,而始終與文明、城市、現代、知識這一系列范疇對應存在,相互定義,對鄉村風俗的贊賞與批判同時構成對現代性和文明的反思話語。
譬如,在市場改革前的中國,當積攢與生產是主導價值時,農村的消費習慣往往被用于象征一套不理性的浪費邏輯,用“浪費”解釋和批判鄉村的賭博習慣和村民將積蓄用于建廟拜神等儀式。而在如今的大眾消費浪潮與政府擴大內需的政策下,消費成為新價值,農村又常常被拿來代表過分節儉,其消費習慣不再被想象成慣于浪費,而是缺乏品位和過度積蓄。
社會科學構筑了一套中國特殊論話語,先是將中國理解為建筑于人情之上的社會,再以此理解中國的家族企業等現象,解釋中國為何未發展出理性資本主義和現代管理的企業。可當人們批判市場帶來的全面商品化傾向時,中國的人情觀,尤其是鄉村中互助、送禮的風俗,又成了抵御金錢和市場的腐蝕性力量帶來的社會解體的重要堡壘。在這套具有彈力的話語中,同樣的鄉間風俗有時被當成腐敗陋俗和迷信,有時又成為地方政府爭相搶奪占有的無形財產。
因此,宗教與迷信,其間界限游移不定,藝術與庸俗也不斷經受新的定義。像黃梅戲這樣的民間演出曾經被視為“淫戲”被政府禁止、也是知識分子文化改良的對象,如今卻成為中國文藝傳統的重要組成部分,貼上文化遺產的標簽,附加以巨大的審美與倫理價值。
在這套理解建構的古代與現代、東方與西方兩套對比中,鄉村既是批判對象,又是精神寄托,它“保留”的傳統和中國性既是文化包袱,又是中國找尋獨特發展軌跡、探索未來可能性的文化根據地,為非西方的未來提供活力與本原。
“每個人都在看我,但沒人看見我;我只是個符號。”這是影星瑪麗蓮·夢露曾發出的哀鳴。把美國上世紀60年代的影星與中國鄉村作比,這或許看起來頗為突兀;但在現代中國的改革話語中,鄉村也被降解為一個文化符號,以至于在碰到鄉村現象時,評論者往往傾向于僅從文化角度分析,而城市人口和所謂精英人群、職業人群,則常常在評論者的話語中成了按經濟原則行為的理性人。
比如,在一些地方,擺酒是鄉民在有較大開支時募資的渠道,與農村融資不易、貸款難、金融渠道不暢有關;然而這些似乎都溶解在一套對“風俗”的霸權性文化解釋之下。在這點上,知識分子也往往并不比政府調查組對鄉村有更多理解。無數寫字的人把鄉村作為懷舊對象,哀嘆鄉村的消失,但是,老家的空間和日常生活,難道只是一片油菜花地?在懷舊中鄉村只能樸素、詩意、基于土地,它不能與商品、錢,或是對商品和錢的向往有關,否則它就不是鄉村,或只能是扭曲、異化的鄉村。這種視野下,鄉村只是符號而已。
霸權式的觀看和解釋抽空了鄉村的現實。大量的有關鄉村的寫作和政府調查,都基于既定范疇不斷作著符號的再生產,而無益于對鄉村的理解。批判十分容易,但批判者忘記了村民的集資窘境和經濟邏輯,而把他們降解成深深受困于、僅僅受困于風俗習慣的群體。一些政府官員認為改變風俗,鄉民便得到解放,而批判者吶喊,“去掉了風俗,鄉民還剩什么?”我們都在觀看鄉村,但我們沒看見它。
(作者系美國芝加哥大學人類學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