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中心城市是中國特有的概念。數年前,國家住建部編制中國城鎮體系規劃,國家中心城市概念首次寫入官方正式文本。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加速城市化和工業化進程,形成了結構多層、形態多元的城鎮發展體系,國家中心城市位居頂端,承擔國家級職能,具有國家意義。
讓我們從城市開始,思考中心城市、國家中心城市的意義。
城市史的追索,可以從人類的聚居開始。城市是人類集群居住的最高形式。進入工業化時代,城市的發展就突然加速,城市化的進程不可逆轉。今天,城市逐漸成為人類生活、居住、交往乃至許多自由自覺的創造性活動的主要空間,城市文明成為人類文明的標志以及保存和延續的主要形態。
城市是所有現代生產要素高度聚集的空間,近代以來的城市化發展,星羅棋布的城市依規模和功能而形成了城市體系,一些城市因規模巨大、功能強大而成為中心城市。中國的城市化遠沒有完成,目前城市格局顯現一種新的變化。以國家中心城市為頂端的城鎮體系,是把城市按照功能和作用的不同加以聚集或區分,這事實上在一定程度突破了行政框架,區別于那種按照直轄市、副省級城市、地級市等行政級別序列構成的“行政城市”體系。
就城市自身發展規律來說,城市發展壯大的一個連帶結果,就是會逐漸淡化行政屬性。市場經濟條件下,要素資源的流動往往會跨區域進行,一座節點城市對各種資源的組織與控制、輻射與吸附,也往往會超越行政地理界限。一些時候,城市的行政地理邊界,甚至會因為城市能級和影響半徑的擴大而擴大。中心城市作為一個功能實體,其綜合服務功能,也往往跨域行政區劃。這方面,武漢有明顯的體現,比如說武漢周邊許多城市的人們,會來武漢購物、旅游、就學、創業、生活,以獲得更優質的服務。
國家中心城市、區域中心城市以及長三角、珠三角、環渤海等概念的生成與演變,表明中國國土開發戰略,日益凸顯城市、城市群和經濟區的作用,城市群或經濟區的聯動與合作,與省市行政區域并不完全重疊。中部地區崛起、振興東北和西部大開發等重大區域發展戰略的實施,事實上也是以重要的城市或城市群作為支點,來撬動這些區域的發展。
城市已經成為國家組織經濟活動和配置資源的主要載體,在更大視野中,城市的主體地位在中國現代化進程中得以確立。城市已經站在了中國現代化舞臺的中心,國家中心城市則是舞臺上的閃亮主角。武漢建設國家中心城市,使命在于推進湖北加速構建中部崛起的戰略支點,并在中部崛起中起到引領和帶動作用。
本報評論員 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