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開始,修訂后的《閑置土地處置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即將實施,各地存在“囤地”行為的房地產開發商們將面臨大考。其實“辦法”始于1999年,此后曾有地方性類似政策出臺。而此次“修訂”之后,對土地閑置有了更詳細的界定,態度也更為嚴厲。
閑置土地現象在上海一直存在。據上海浦東新區規土局透露,近期已將關注度較高的閑置土地案例上報市里。由于一些土地動遷存在障礙,“閑置”往往被歸為政府責任,開發商被處罰的案例實際上并不多。
上海規土局曾大力整治
早在兩年前,上海市規土局就曾出以重拳,但這一地方性的政策,此后并未帶來實質性的懲處。
本次修訂后,“辦法”對“閑置土地”的認定更為具體細化。“辦法”出爐之前,由于界定不夠明確,有開發商在土地上打下幾棵樁,就自稱“已動工”,應付檢查。但此次“辦法”中增加規定:如開發建設面積占應動工總面積不足三分之一;或已投資額占總投資額不足25%的,都將被認定為閑置土地。據此,自2012年7月1日起,未動工開發滿一年的,將按照土地出讓或者劃撥價款的20%征繳土地閑置費;如未動工開發滿兩年,土地可按規定被無償收回。
記者了解到,“辦法”由國土資源部出臺,而在上海閑置土地的問題由上海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以下簡稱“規土局”)負責,市以下同時設有各個區規土局。早在兩年前,上海市規土局就曾出以重拳,針對上海的“囤地”現象,給出非常嚴厲的警告。但這一地方性的政策,此后并未帶來實質性的懲處。
2010年1月,上海市規土局發布了《關于本市開展閑置土地登記的公告》要求建設單位必須于當年3月22日前完成登記。同時明確,一旦被認定為存在閑置土地的問題,政府將根據閑置時間,采取收取閑置費,甚至收回土地的措施。
公告一出,引起上海房地產業界的擔憂。當時有觀點認為,由于當時土地市場供應緊張,政府態度因而較為嚴厲。由于上海閑置土地情況復雜,政府方面意在施壓于企業,加快解決遺留的問題。但公告之后,一直并未傳出受罰的案例。
在上海,造成土地閑置的原因眾多。有的是由于動工手續煩瑣,時間太長導致開發推遲,也有因市政規劃、動遷受阻等原因造成的閑置。
老城區動遷疑難
雖然有時“囤地”的原因出在政府方面,但開發商卻從中獲得了實實在在的好處。
記者了解到,上海各區目前都或多或少存在土地閑置現象,但動遷困難是最常見的一大原因。特別是在上海黃浦、盧灣等老城區,由于近年來迅速崛起為商業中心,土地、住宅價格隨之飛漲,遺留下舊宅動遷成本極高,談判極為困難。許多地塊已閑置多年,成為“標志性”的閑置地塊。岌岌可危的危樓與周邊豪華的商業環境格格不入。
記者近日致電上海浦東新區規土局,詢問新政落實情況。一位負責人向記者表示,尚不清楚將對閑置土地采取何種措施,但注意到近期有關于浦東轄區內一個多年未動工的地塊的質疑,浦東規土局已將這些情況匯報到市里。
但黃浦區規土局一位內部人士向記者透露,黃浦區的閑置土地,其管轄權還有所區別。比如有的地塊就是上海市所管轄的,而有些地塊關系是掛在區一級的。從政府角度來看,黃浦區的土地開發與其他區有所不同,重點要抓歷史風貌的保護?!稗k法”出爐后是否會對這些地塊采取措施,目前尚不清楚。
多年以來,一旦處理到土地閑置問題,就存在是政府原因還是開發商原因的爭議。新修訂的“辦法”明確,政府原因造成的動工延遲包括調整城鄉規劃、未按時交付土地、土地上存在群眾信訪事項、軍事管制、文物保護等。
上海一位從事房地產開發的業內人士向記者表示,對于閑置土地,開發商大部分都能找到理由,在上海,動遷的時間和金錢成本都處在“失控”狀態。雖然有時“囤地”的原因出在政府方面,但開發商卻從中獲得了實實在在的好處。
房地產業內人士向記者盤點,上海屢次打擊囤地的政策新規出臺之后,港資企業總是首當其沖受到關注。不少港資房企拿地后開發周期非常漫長,地價和房價也在開發過程中不斷暴漲。鄭裕彤家族,李嘉誠父子,都在上海擁有房地產項目,在數年的開發期過后,房價上漲了數倍甚至十幾倍。
最為突出的一個案例是,2011年傳出消息,湯臣集團在上海一個地塊17年沒有開發,公司方面解釋是由動遷、開發手續等問題造成了這一現象。但這一地塊在經歷了漫長等待之后,價格早已上漲數倍。
易居中國的一份報告顯示,截至2009年底,上海市場上拿地超過兩年未上市或未動工的有330宗是住宅或含有住宅用地的項目,可建面積達4356.5萬平方米。
歷史遺留問題
“政府原因”的土地宗數比例為企業原因的5倍,面積為企業原因的兩倍。
據統計,2009年度全國閑置的700多宗,面積3000多公頃的土地中,“政府原因”的土地宗數比例為企業原因的5倍,面積為企業原因的兩倍。
中國房地產信息集團分析師薛建雄告訴記者,針對土地閑置的政策一直都有,但此次修訂的政策更加嚴格。比如閑置土地的認定的細化,不像以往,拿到土地許可證就算開工了。還有一點值得注意的是,“辦法”對土地出讓之后的完工時間也有了明確的要求。
據了解,“辦法”近幾年一直在醞釀修改,在此時推出,更多的是流程上的原因,受房地產市場環境的影響并不大。薛建雄告訴記者,閑置土地的問題往往可上溯到2004年以前。以往上海的土地是采取“批租”的方式出讓。當時很多土地都沒動遷好,糾纏著許多問題,有的連“三通一平”都沒完成,不通水電煤,根本無法開發。而隨著上海土地以拍賣的方式公示、競價出讓,大部分出讓的土地都是“凈地”,開發商開發時就并不存在遺留問題。
目前出現動遷問題的土地,許多都在歷史上多次轉手,最初的問題一直延續下來,至今未能很好解決。薛建雄認為,針對土地閑置的政策存在已久,主要是執行標準問題。受社會壓力的影響,規土局出臺各項要求,督促開發商加快開發進度?!稗k法”出臺之后,雖然比以往嚴格,但開工面積、投資比例等標準,開發商其實仍有辦法用“技術手段”予以規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