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化是擴大內需最雄厚的潛力所在,但單純加快城鎮化速度,僅能擴張內需總量,不利于內需結構的均衡。
日本、韓國的經驗表明,城鎮化快速推進會引起內需結構劇烈變動。以日本為例,1950—1970年,日本處于城鎮化中期階段,城鎮化率年均提高1.6個百分點,投資率由24%上升到39%,上升了15個百分點,消費率反而下降了17個百分點,直到城鎮化速度降低后,消費率才重新緩慢回升。
20世紀90年代中期,我國進入城鎮化中期階段,城鎮化率由以往的年均增長0.7個百分點提高到年均增長1.4個百分點。城鎮化的加速推進帶動了內需總量的迅猛擴張,2000年以來,每年由城鎮化帶來的消費擴張約為1500億元。但是,我國25%的城鎮化人口為農民工,這部分人口并不享有完整的城市社會保障及其他城市公共服務,消費能力不可避免受到抑制。
我國城鎮化加速所引起的內需結構失衡已較為明顯。此前,我國城鎮化率年均提高0.7個百分點時,消費率、投資率基本穩定在64%和35%左右;1995年以來,城鎮化率年均提高1.4個百分點,投資率則上升8.3個百分點,消費率下降10.7個百分點。
令人擔憂的是,由于新中國成立以來很長時間內我國一直采取壓縮消費的策略以實現“高積累、高投資、快增長”,消費率總體偏低。進入城鎮化中期階段時,消費率已不足60%,與日韓等國城鎮化中期結束時的消費率相似,且經過前一階段的下降,到2010年我國消費率僅為47.4%,在世界主要經濟體中最低。過低的消費率顯然不利于經濟持續較快增長。此外,我國城鎮化剛剛完成了一半,因而,當前的內需結構為未來快速推動城鎮化留下的空間有限。
要實現內需總量擴大和結構均衡的“雙贏”,必須選擇正確的城鎮化策略。一是不刻意追求城鎮化速度,應促使城鎮化速度回歸至0.8—1個百分點,縮小城鎮化對消費和投資的拉動效應差距,為調整失衡的內需結構創造條件。二要樹立“以人為本”的城鎮化理念,把人的發展作為城鎮化的出發點和最終歸宿,以綜合配套體制改革推動農民工轉變為真正的市民,提高城市居民公共服務水平,釋放居民消費需求,充分發揮出城鎮化對消費的擴張作用。三要重點提高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大幅度增加城市公共服務、環境保護與治理、防災減災等領域的投資,以此抵消由城鎮化速度放緩帶來的投資增速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