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一則新聞催人黯然。倘若說下水道彰顯著一座城市的良心,那么報刊亭就是一座城市文化的唱詩班,讀報正是一種潤物細無聲式的文化倡導與傳播,清理報刊亭就是對城市文明的無聲抹去——鄭州市相關職能部門何以至此?更大的疑問或許還在于:既然剛改造不久,為何又匆忙加以清理,這種太過于急切與不合常理的舉動,是否既忽略了行政的沉沒成本,也沒有去真正考慮過那些可能遭遇實際損失的報刊亭經營戶?
那些“統一清理”的決策是否有著足夠的善意,至此一切已經不起推敲。不過,較之于公共治理者,“先改造再拆除”無疑是最優化的,因為它最大程度上實現了政府治理的短期目標,收獲了全部的行政預期:數年前到去年底,鄭州報刊亭之所以要改造,服膺的是“提升城市形象”的政績目標,而近期又之所以要拆除,指向的仍是城市治理的便利。退路進店,還路于民——在看似矛盾與不可接受的決策中,隱含的其實是相同的“政府經濟人”本質,勿論其他,一切只以行政目的的達成為最終目標。
顯而言之,“先改造再拆除”是一種只追求“表象完美”的治理思維。這種治理思維最大的特點是,它不以權力審慎使用、公共利益最大化為行政邊界和目標,只從政府單一收益的向度來考量。最終,治理雖然有了短期的表象非常完美的結果,但治理決策往往不具有延續性,也無法衍生深度的治理效力。而城市管理者習慣于“表象完美”的治理思維。在鄭州報刊亭的一改造與一拆除之間,不管這種“折騰”是否具有社會認可度,不同的管理者和職能部門也都順利完成了政績目標,至于以后的治理遺留問題,因為缺失更長時期的追責制,都與他們無關了。
所以,鄭州報刊亭清理行動的真問題在于:它只是一種治理幻覺。城市治理者應怎樣對待“即便是占道”的報刊亭問題?無論如何,清理與將它們趕進超市、商場都不是解決之道,因為它會迅疾附生出更多社會問題。
公共治理必須要有遠離“完美表象”的自覺。一個理性的公共部門應該力避“完美表象式治理”的誘惑,其糾偏辦法,就應是奉公共利益最大化為行政目標。從這個意義上來說,鄭州報刊亭拆除行動有必要暫緩,并對此進行重新思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