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日前獨家獲悉,繼去年12月份國務院正式發布珠三角改革發展綱要并明確提出建立金融改革創新綜合試驗區近一年后,廣東省涵蓋三個層面的金融創新改革試驗方案有望很快浮出水面。
按照廣東省確定的時間表,整體方案將于11月份上報國務院,目前各地市正在抓緊最后的時間上報各自的正式方案。納入規劃的某地級市金融辦負責人對記者稱。
記者從多個權威渠道證實,廣東省目前統籌的金融改革綜合實驗區方案基本框架為5+2結構:即在城市金融改革方面圍繞廣州、深圳、東莞、佛山和珠海等五個城市先行先試;梅州市被確定為農村金融改革試點;位于廣東最南端的湛江市則被確定為城鄉結合金融改革試驗區。
多個方面均大膽嘗試由于最終方案仍在討論中,廣東省金融辦主任周高雄接受記者采訪時出言相對謹慎,其僅表示目前各地市已將方案全部報至省金融辦,對于各地市方案中涉及哪些具體的實操性方案則避而不談。
但記者通過多方渠道了解到,目前廣東各地市呈報省金融辦方案不乏大膽嘗試。以被確定為農村金融改革試點的梅州市為例,該市呈遞廣東省金融辦的方案除農信社改革、探索農村保險以及建立農業產業投資基金等之外,還包括在當地嘗試土地證券化試點的構想。
據了解,土地證券化試點的基本框架將是:在村鎮一級組建由農民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的土地股份公司,土地股份公司根據合同,授權統一經營入股土地,并以土地經營的預期收益作為基礎對外發行證券融資,進一步投資于公司的相關發展規劃之中。入股農民除能夠作為公司股東享受股權分紅收入外,還可以成為公司雇員以獲得穩定的工資收入,土地股份公司的收益經過合理留存也可用于建立完善的農村社保體系。
這一構想的最終目標將是建立一個完整的土地收益權流轉市場,并探索通過金融市場使農民手中這一最有價值的生產要素獲得市場化的定價。參與該市方案設計的人士對記者表示。但截至發稿,關于土地收益權證券化的操作平臺以及證券化模式等細節內容尚不得而知。
方案仍在進行最后調整記者在采訪中了解,由于此次整體方案涉及地市眾多,且廣東省內部對于方案整體設計存在一定爭議,因此最終的定稿時間一再延遲。
根據珠三角改革發展綱要,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門、東莞、中山、惠州和肇慶等9地市均被列入規劃范圍,但本次金融改革實驗區方案僅涉及其中5個地市。
知情人士對記者表示,按照11月份形成整體方案報國務院的籌備進度,如果一切順利,最早明年初相關地市既可有望啟動具體的規劃實施。參照以往天津、上海等地金融改革整體方案報批的進度,以及國務院各部委對金融改革一直以來持有的謹慎態度看,廣東省的方案也有可能會重新修改,關鍵看中央對珠三角地區金融改革先行先試的魄力究竟有多大。一參與廣東金融改革試驗區整體方案論證的人士對記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