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財政補貼資金,正在湖北省荊門市遭遇一場“空手套白狼”的尷尬。
當地企業湖北白鹿春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白鹿春公司”)采用虛報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的方式,逃過層層審批與監管,騙取了100萬元國家財政補貼資金,用于建設別墅酒店。
對于財政補貼資金的使用,國家有一套嚴格的管理規定,企業何以能夠瞞天過海、游離于監管之外?中間暴露出哪些值得關注的問題?
項目廠房變別墅
白鹿春公司位于被譽為“中國農谷”的荊門市屈家嶺管理區境內。在2010年被農業部批準成為“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后,屈家嶺迎來了一輪建設高潮,大量的項目資金朝這里涌來。
中國青年報記者在白鹿春公司的宣傳資料上看到,這是一家主要從事梅花鹿養殖以及鹿產品研發、加工、銷售的企業,并涉及生態旅游、賓館服務等產業。公司注冊資金3500萬元,2005年被荊門市農業局授予“農業產業化市級重點龍頭企業”。
2009年,該公司申報梅花鹿系列保健食品精深加工項目,作為荊門市發改委公布的30個市級重點調度農業項目之一,爭取國家財政專項補貼。
經過湖北省發改部門的初期審批后,當年11月6日,國家發改委、工信部公布了工業中小企業技術改造項目2009年新增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第一批)【發改投資(2009)2824號】,共新增1300億元中央預算內投資,白鹿春公司的項目名列其中。計劃表格顯示,該項目預計總投資2262萬元,其中中央預算內補貼資金為100萬元。
2009年12月9日,當地的三楚傳媒網(現為荊門新聞網)報道稱,“我市6家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獲得中央570萬元資金支持……100萬元支持湖北白鹿春實業股份公司梅花鹿系列保健食品精深加工項目”。
然而,當地知情人士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白鹿春公司根本沒有投建該精深加工項目,反而挪用國家撥付的專項補貼資金,違規在養鹿基地建造了兩棟別墅。
3月25日,中國青年報記者來到白鹿春公司梅花鹿養殖場。該養殖場位于太子山南麓,周邊有山有水,風景秀麗。在養殖場附近,兩棟嶄新的別墅矗立在山腰間,掩映在層層樹影中。記者了解到,為了建設這兩棟別墅,白鹿春公司砍掉了上百棵水桶粗的松樹。
目前,這兩棟別墅已經被開發為度假酒店,“白鹿春別墅農家樂”的招牌清晰可見。記者在別墅中參觀發現,兩棟別墅總共14個酒店房間,建筑面積700平方米左右,房間類型有單間、標間、套間等,住宿價格從258元到588元不等。
該酒店服務員告訴記者,酒店剛營業不久,已經入住過團體開會的客人。“再往山上走就有餐飲服務,別墅一樓還有一個很大的開放式廚房,客人也可以自己做飯吃。”一名服務員說。
記者調查了解到,“白鹿春別墅農家樂”從2010年年底開始修建,2012年2月底開始營業。
沒有到位的監管
國家財政撥付專款用于企業的技改項目,白鹿春公司何以能夠將專款用于修建別墅?
對此質疑,白鹿春公司董事長趙貴香對中國青年報記者表示:“政府沒有給我撥付補貼款,你去問政府,他們會給你說清楚,你不要問我這個老百姓。”至于蓋別墅的錢來自何處,趙貴香一再向記者強調:“你問這些到底想干什么?我不會給你說。”隨即,她掛斷了電話。
屈家嶺管理區經濟發展局(前身為發展改革局)局長葉飛顯然不能接受趙貴香的說法。他告訴記者,政府已分3次撥給白鹿春公司共計90萬元的中央專項補貼款,因為項目還未完工,所以政府暫扣10萬元款項,發改部門負責監管項目進程,財政部門負責撥付款項。
對于中央預算內補助資金的使用,國家明文規定,各項目所在地的政府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資金使用和工程建設過程的監督檢查,確保資金安全。白鹿春公司以技改項目為名,行修建別墅之實,他們如何躲過了當地主管部門的監管,成功獲得財政補貼款?
在葉飛看來,白鹿春的別墅就是該精深加工項目的廠房。葉飛告訴記者,白鹿春公司當初蓋的是通透性廠房,因為項目所在地是風景區,加上這個項目是生產加旅游,他們想靈活利用補助款,我們也不好說什么。
葉飛在電話中向記者加重語氣強調說:“盡管他們蓋成了別墅,搞了部分生態旅游開發,但我們要求他們必須裝配精深加工項目生產線。”
然而,記者在走訪這兩棟別墅時,被告知別墅全部被開發成酒店,未發現任何精深加工生產線。
當記者把這一情況轉告給葉飛時,他表示,我們一直在要求他們進行整改,所以現在扣了10萬補貼款。“不上生產線是絕對不行的,這樣的話,不僅扣的錢不再發放,而且還要追回全部補貼資金。”
屈家嶺管理區財政局一名官員則表示,對于白鹿春公司的這個項目,他們也發現了問題,所以扣了10萬元的補貼尾款。“之前的90萬元,發改部門對項目通過了審核監管,我們也不好扣人家的錢”。
違規成本很低讓國家補助資金成了唐僧肉
在批復白鹿春公司項目的文件中,國家發改委、工信部明確規定,新增中央預算內投資建設的項目,要嚴格按照批準項目的名稱、內容和規模進行建設,不得擅自變更,嚴禁截留、擠占或挪作他用。
根據《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和貼息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對于提供虛假情況,騙取投資補助和貼息資金的;轉移、侵占或者挪用投資補助和貼息資金的,國家發改委可以責令其限期整改,核減、收回或停止撥付投資補助和貼息資金,并可視情節輕重提請或移交有關機關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責任。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對于白鹿春公司此次申報的精深加工項目,當地主管部門并不清楚該項目的建設規模,甚至不能提供該項目的具體報告書。
當地一名知情人士表示,白鹿春公司騙補中暴露的問題觸目驚心,“國家的錢撥了就撥了,沒有人監督如何使用”,這樣的話,怎么能堵住財政資金的跑冒滴漏?
事實上,騙取國家專項補貼款的事件已屢見報端,成為中央財政轉移支付過程中的一種典型亂象。
有評論指出,此類行為之所以屢禁不止,一個重要原因是違規成本很低。即使騙補行為“不幸”東窗事發,往往是內部行政處理,極少追究當事人詐騙罪之類的刑事責任。嚴懲機制的缺失,讓國家補助資金就像唐僧肉,誰碰上了都想大咬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