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新型城市化發展的道路,必須把不斷創新放在第一位。傳統的城市化發展模式存在諸多遺憾與不足,例如城鄉二元結構、耗拼資源、分配失衡等等。而要超越以往的經驗,創新便成為唯一選擇。
創新包含三方面的內容。第一是理論創新。新型城市化發展必須有理論上的討論和準備。之所以要走一條新的道路,是因為舊模式的弊端不符合科學發展的要求,不符合以人為本的宗旨,也不被廣大民眾所接受。現代的城市化過程是與工業化進程相結合的。早期資本主義的工業化與城市化,是“用血與火的文字載入人類編年史”的,無論是“羊吃人”,還是血汗工資制,都被后來的發展所否定。用犧牲和剝奪一部分人的利益來謀求發展,實際上是對“人人平等”理念的背離。從農村過度汲取資源來推動工業化、城市化的做法已失去了合理性,同樣,以犧牲未來、犧牲環境為代價來搞城市化也會失去正當性。新型城市化道路應當怎樣走,其目標、任務、思路如何確定,都需要理論的探討。第二是制度創新。任何發展都是在既存的制度框架下進行的。走新路就需要調整制度,就需要進行改革。但目前講到改革,都是因利益分化、固化而對改革的目標、內容、方式存在意見分歧。在制度創新的過程中,如何形成共識,是下一步改革首先要解決的問題。比如市場制度的改革,涉及到市場準入、市場規范、審批成本、特許經營權、定價機制等方面的改革;土地制度的改革,則涉及到土地征收、補償方式及定價、土地流轉、二次開發、地權平等,諸多內容;社會制度的改革,包括社會組織管理、政府購買服務、社會慈善、扶貧制度等方面。第三是科技創新。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也是新型城市化發展的助推器。無論是推行低碳經濟、城市管理、社會治安,還是智慧城市、信息共享、科學規劃與合理開發,都離不開技術的支撐和科學的進步。科技創新應當貫穿發展的全過程。
創新需要勇氣,是因為存在風險。歷史上的改革者、創新者,命運大多不妙。商鞅被車裂,王安石被貶,布魯諾被燒死,確實阻嚇了不少后來者。現在我們提倡創新,當然也要冒些風險。患得患失,“像小腳女人一樣”,是既無法改革,也搞不了創新的。而在制度層面,我們應當設計改革創新的寬容政策,增加創新免責條款。如果不允許探索中的失誤,出了問題就被整肅,很難使改革與創新成為社會普遍的自覺。
另一方面,創新必須遵循客觀規律,同時要在法治背景下展開。創新是一個艱難探索的過程。如果僅僅是跟著感覺走,缺乏深入研究和反復思考,或者不從群眾中吸取智慧,不總結歷史經驗教訓,創新便成了“任性”。當然,創新必定要突破既有的框架結構,但這并不等于可以違法操作。如果實踐表明已有的法律規定需要修改,仍然可以啟動相關程序,這同樣屬于創新。劃清創新與違法的界限,是希望創新過程是一個推動社會進步和社會穩定的過程,而不是一個朝令夕改、變化無常的混亂過程。
(李江濤 作者是廣州市社科院黨組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