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地方說不能上茅臺,但不上茅臺,上一瓶進口的拉菲,價格會比茅臺高得多。上一碗鮑魚多少錢,上一碗魚翅多少錢?國家一定要始終貫徹勤儉節約,不倡導過度公款消費,但必要的、正常的、合適的市場消費、市場經營行為,我們是不反對的。”全國人大代表、貴州省委書記栗戰書說。
有幾個問題想請教領導。其一,公款吃喝屬于“必要的、正常的、合適的市場消費、市場經營行為”嗎?其二,公款消費一定要上酒嗎?一定要上鮑魚和魚翅嗎?茅臺和拉菲是“非此即彼”的必須選項嗎?其三,喝瓶酒動輒數百元甚至上千元,如果不算“過度公款消費”,難道是在“貫徹勤儉節約”?
官員力挺茅臺,甚至不惜為此替公款消費辯護,其實一點都不難理解。茅臺對貴州意義非凡。2011年,茅臺集團銷售收入240多億元,利稅180多億元,上交稅費94多億元,在貴州財政收入中占7%,增加了就業,帶動了農民增收和服務業發展。官員當然要護著茅臺。
不管承認不承認,茅臺酒跟公款吃喝早就結下了不解之緣。這對茅臺而言確實有點“冤”。而茅臺應該做的,是老老實實造酒、老老實實做生意,不要刻意去迎合某些畸形需求,更不要借機自抬身價賺公家錢。大家抵制的不是“茅臺”,而是“公款茅臺”,是公款吃喝、貪污腐敗的丑陋現象。請不要偷換概念,請不要將兩者混為一談以期“渾水摸魚”。
靠公款支撐的暴利是難以持久的,“為老百姓造酒”才是健康發展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