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審計署今日公布了京滬高鐵跟蹤審計結果:由于土建施工和個別物資采購招投標不規范、個別工程管理不到位等原因,截至2011年5月底,京滬高鐵土建、站房工程等施工企業欠付656家材料供應商材料款58.79億元,欠付1471家施工隊工程勞務款23.72億元,合計82.51億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審計署于2011年6月至9月對京滬高速鐵路建設項目(以下簡稱京滬高鐵)進行了階段性跟蹤審計。現將跟蹤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京滬高鐵是我國“四縱四橫”鐵路快速客運網的骨干線路,途經北京、天津、河北、山東、安徽、江蘇、上海4省3市,全長1318公里,設天津西站、濟南西站、南京南站、上海虹橋站等24個車站,初步設計概算2176億元,其中:征地拆遷和站房、工程施工及其他投資1638億元,動車采購、建設期利息和鋪底流動資金538億元。京滬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京滬公司)是項目建設單位,沿線各省市地方政府負責本省市境內征地拆遷工作,征地拆遷費用作價入股。
截至2011年6月底,除個別不影響運營的附屬配套工程外,京滬高鐵全部工程已完工,初步確認實際完成投資1962.66億元(不含鐵道部另行采購動車費用、建設期利息和鋪底流動資金)。目前,還有部分設計變更、人工和材料價差等投資增加情況尚未確認,京滬高鐵項目總投資需待竣工決算后最終確定。
二、審計評價
鐵道部和京滬公司按照“精心組織、精心設計、精心施工、精心管理”的要求,組織各參建單位做好征地拆遷、施工組織、工期質量控制和科技創新等工作,較好地完成了全線建設任務。
一是鐵道部、京滬公司及各參建單位積極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截至2011年9月底,2010年度審計查出的問題已基本整改到位。通過整改,項目在資金管理、施工安全、工程質量和環境保護等方面均得到加強。
二是工程建設管理整體有效。京滬公司不斷完善建設、資金管理制度,優化操作流程,結合施工進度及時優化資金預算,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有效保障工程建設需要。施工現場安全質量管理總體可控,物資材料采購、供應整體到位,工程環保、水土保持措施基本有效。
三是工程施工科技創新力度較大。京滬高鐵在引進、消化和吸收國外先進技術的基礎上,積極總結和應用其他客運專線技術成果,大力開展自主研發和創新,在深水大跨橋梁建造技術、深厚松軟土地基沉降控制技術、無砟軌道制造和鋪設技術等重大課題上取得了階段性成果,并迅速運用于工程實踐,有效提高了施工效率。
四是工程建設進展順利,社會效益開始顯現。自開工以來,參建各方克服各種困難,加快項目建設進度,至2011年6月30日開通試運營,項目實際工期為42個月。截至10月底,京滬高鐵累計開行列車18169列,發送旅客1734萬人,實現客票收入51.24億元。京滬高鐵的投入運行,壓縮了沿線城市間的時空距離,擴充了北京至上海鐵路客運能力,大大改善了沿線旅客的出行條件,已顯現出較好的社會效益。
但審計也發現,京滬高鐵建設還存在土建施工和個別物資采購招投標管理不規范、個別工程管理不到位等問題。
三、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情況
(一)土建施工和個別物資采購招投標不規范。一是京滬高鐵全線土建施工招標未認真執行有關招投標法規的時限規定。鐵道部2007年12月在京滬高鐵全線土建1至6標招標中,將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獲取時間由規定的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縮短至13小時;將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從獲取到遞交時間由規定的一般不少于7天,縮短至不到24小時。二是個別物資采購未按規定招標或招標評標不規范,涉及金額8.49億元。如京滬公司自2009年10月起,未經招標采購滑動層材料71.80萬平方米,涉及金額2833.73萬元;在2010年3月公開招標后,京滬公司繼續以應急采購的方式從未中標企業采購130.35萬平方米,涉及金額4952.51萬元,且有86.2萬平方米的供應單價高于中標企業的單價,合計高出391.80萬元。京滬公司2009年8月在橋面防水材料招標中,未按招標文件要求評價企業最大履約能力,將12個物資包件授予了10家供貨商,合同金額6.98億元,不符合招標文件有關按照最經濟原則確定中標人的要求。
對于上述問題,鐵道部表示,在今后的工程建設和物資采購招標投標工作中將嚴格做到依法合規,并出臺了《鐵路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實施細則》和《鐵路工程施工招標標段抽簽規則》,以完善相關制度,加強鐵路建設招投標管理。
(二)個別工程管理不到位。一是京滬高鐵取消了部分路段風屏障,造成4.13億元物資閑置。2011年3月,京滬公司根據京滬高鐵運行時速的調整,取消了正在施工的177.73公里風屏障,采用極端大風時段局部路段限速的方式保障行車安全,導致已采購的價值4.13億元的近15萬延米風屏障閑置。二是京滬高鐵北京段李營牽引變電站備用電源電纜線路工程(以下簡稱李營變電站電纜工程)截至2011年10月底尚未完工。李營站只有一路電源供電,不符合電氣化鐵路牽引變電站應由兩路電源供電的規定,降低了該區段牽引供電的可靠性。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鐵道部、京滬公司提出,京滬高鐵全線已設置風監測設備系統,將按照有關規定,做好風速監測,根據風速監測結果采取相應限速措施,以保障列車運行安全,并計劃將閑置的風屏障材料統籌調配至其他客運專線鐵路使用;李營變電站電纜工程加快了施工進度,備用電源電纜線路已于2011年12月15日完工并開始送電,達到設計要求。
(三)沿線個別地方基層單位套取、截留、挪用征地拆遷資金4.91億元。一是南京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江寧開發區管委會)2008年10月使用虛假資料,以南京市漢典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名義申請征地補償款1.40億元。截至2011年6月底,江寧開發區管委會已套取補償款4000萬元。二是天津市西青區中北鎮西北斜村2008年10月多列辦公樓拆遷面積,多計拆遷補償資金143.10萬元。三是天津市北辰區2008年在京滬高鐵征地拆遷中,截留拆遷補償資金3.40億元;天津市北辰區青光鎮人民政府2011年4月挪用京滬高鐵拆遷資金910.20萬元,用于增設聲屏障。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相關地方政府高度重視,積極組織力量進行調查處理。截至目前,天津市西青區和北辰區已分別將多計和挪用的征地拆遷資金如數扣回;對于江蘇省江寧開發區管委會和天津市北辰區套取、截留征地拆遷資金的問題,相關地方政府正在組織專門力量進行調查處理。
(四)京滬高鐵沿線施工企業拖欠材料款、工程勞務款等款項。審計對京滬高鐵沿線施工企業欠單戶材料供應商100萬元以上、欠單戶施工隊30萬元以上的欠款情況進行核查發現,由于京滬高鐵概算清理尚未完成,部分施工企業資金周轉困難等原因,截至2011年5月底,京滬高鐵土建、站房工程等施工企業欠付656家材料供應商材料款58.79億元,欠付1471家施工隊工程勞務款23.72億元,合計82.51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京滬公司已加快概算清理,積極籌措資金,協調解決施工企業資金周轉困難問題,并督促施工企業加快支付拖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