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老齡人口達1.78億 委員建言社會養老體系建設
時間:2012-03-19 09:11:32
來源:《人民政協報》 作者:吳文彪 高峰
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顯示,我國60歲及以上人口占全國人口總數的比例為13.26%,達1.78億。人口老齡化和社會養老體系建設是醫衛界全國政協委員關注的焦點問題之一。“勞我以少壯,息我以衰老”,委員們對完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積極建言獻策。
遲寶榮委員首先從老年人的醫療說起,她認為,我國人口老齡化特點是規模大、發展速度快、未富先老以及區域發展不平衡。解決人口老齡化問題需構建成本低、
效益高、覆蓋廣、保障全的醫療和養老服務體系。她建議,建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制定針對老齡人口相關政策,逐步建立專項護理保險,改善特困老年人的醫療
條件。確立以最低生活和基本醫療等為重點的醫療服務體系可以滿足老年人生活和醫療等基本需求。全面統籌城鄉基本醫療服務體系的協調發展,切實解決老年人看
病難、看病貴的問題,將更多老年人納入醫療保險服務范圍之內,真正實現“老有所醫”。
針對目前我國家庭養老功能逐漸弱化、養老機構能
力不足、社區養老發展滯后、養老機構的服務水平和專業化層次較低的狀況,楊利霞委員建議首先在政策上“給力”,政府應采取公建民營、民辦公助、政府補貼、
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引導和支持社會力量興建老年公寓、養老院、敬老院。對投資興辦老年福利設施的民辦機構,降低準入門坎,減免相關費用,在土地劃撥、信
貸政策、吸引外資、爭取捐贈以及稅收、用水、用電、用氣等方面給予優惠照顧和支持幫助,調動社會力量參與興辦養老服務業的積極性。
“我國民營養老模式起步較晚,目前剛處于初期成長階段,隨著老齡化社會的深入,民營養老發展過程的深入可以發現隨之伴生的諸多問題。”針對民營養老機構的
先天“營養不良”狀況,何偉委員建議,在法律、經濟、政策方面進行扶持,讓民營養老機構起到行業先鋒軍的作用。應明確民辦養老機構的權責,在相關法律法規
條文中明確民營養老機構的規范、保障條款,逐步建立起較為完善的老年法律服務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