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發布國內第一份關于“少年兒童偶像崇拜與榜樣教育”的調查報告。調查發現,孩子對偶像和榜樣的區分度并不明顯,而少年兒童最喜愛的榜樣中,除了雷鋒,其余都是文藝體育明星式人物。(3月15日《中國青年報》)
一項“少年兒童偶像崇拜與榜樣教育”調查,結果顯然令許多人意外:在前10名最崇拜的偶像與榜樣中,除雷鋒位居第一,其他都是文體明星。也許有人會驚呼:如今的孩子都怎么啦?甚至有人會擔心他們會不會是“垮掉的一代”?
其實,我們沒有必要對此結果大驚小怪,也無需過分苛責和格外擔憂。如果細細分析一下,孩子們選擇的“崇拜偶像和榜樣”大多數為文體明星,就算是有些傾向性問題的話,其根本原因顯然出在社會身上、責任板子也該打在大人身上。
試想,既然是 “最崇拜的偶像和榜樣”, 當然要選擇自己熟悉的人、了解的事,而如今的報刊雜志也好、電視網絡也罷,哪一期沒有文體明星的文章、照片和視頻?哪一天少了文體明星的動態信息和事件介紹?通過方方面面的信息渠道、生動活潑的宣傳形式,孩子們對明星的了解甚至勝過對自己父母的熟知,因此無形中,這些明星就成了孩子們的偶像和榜樣。
反之,我們的社會和媒體對袁隆平等突出貢獻科技工作者、郭明義等愛崗敬業模范人物、張平宜等愛心慈善人士的宣傳,要么生硬刻板,要么人為拔高,要么一陣風,要么貼上政治標簽,讓孩子們無法全面、正確理解和合理判斷,既不可近又不可親,無法留下深刻印象,最終當然無法作出選擇。
既如此,我們在解讀這份調查結果的時候就該多一份寬容:與其責怪孩子們價值觀念和思想意識出現偏差,不如反思我們教育的缺失和宣傳的迷亂。假如我們的宣傳輿論少一點娛樂色彩,多一點主流成分,對那些正面典型和榜樣像宣傳雷鋒一樣全面、持久和深入,像宣傳周杰倫等明星一樣生動形象、鮮活有趣,孩子們在潛移默化中自然會接受。只有接受了才會喜愛,只有喜愛了才會作為偶像和榜樣,并引導自己的人生發展方向和成長的目標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