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風險太大,是中國目前小微企業數量少和經營困難的最重要原因。在中國創業的風險,主要有創業者本身準備不足、選擇項目與市場需求不對應、體制不順和黑社會欺行霸市收保護費等四大風險。從目前來看,除了整頓市場秩序外,最為重要和緊迫的是,強力推進對工商、城管、銀行等部門和行業的體制改革,降低創業的體制風險。
我國的創業的制度風險來自四個方面:第一個風險,是創業的行政高準入門檻制度。許多國家小微企業是非登記的備案制,而我們是登記注冊制。許多國家對游商是發牌照的,允許他們在特定時間、特定地點經營,而我們國家對游商是不允許的,城管和工商對這種“非法經營”控制很嚴。備案準入制度下,創業者可以先干起來再去備案,而登記制度下必須先登記才能開業。這些障礙使得中國創業的市場準入比許多發達國家,甚至發展中國家都困難。另外,比爾·蓋茨、喬布斯等都是在車庫里創業起家,只要不是違法項目,在自家住宅里創業是法律允許的;而我們對住宅里辦企業基本上是禁止的,雖然在部分地區有所放開,但限制還是很多,如需要鄰居或者居委會同意等,有了兩個前置門檻。這使得創業者在創業初就必須承擔寫字樓辦公的高額押金和租金。
創業的第二個制度風險,就是政府的審批許可、執法和監管太濫太繁。雖然我國已經是市場經濟,但政府的審批和許可并不少。小微企業辦個事,要跑的環節越來越多,費時越來越長,一個企業每年可能有多達數十項的年檢,甚至一臺車就要在不同部門年檢多次。發達國家并沒有類似的年檢制度,而我們則年檢項目眾多,一個企業可能要花幾個月時間應付政府和行政事業部門的各種年檢,還得付出很高的公關成本。此外,運動式執法也是企業的一大難處,某行業兩三個企業違法,披露出來后,上面往往批示所有企業在一段時間里停產整頓,這其實是“少數企業生病,所有企業吃藥”。
創業的第三個制度風險,是我國對小微企業的高稅費。由于部分政府部門和行政執法機構的資金來源不是來自單純的財政撥款,而是“收支兩條線,超收獎勵,罰款分成”,使它們千方百計地設立名目,到小微企業收錢罰款,雖清理多次但往往“春風吹又生”。外資企業和大企業受保護較多,所以城管、工商、質檢等部門往往主要針對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進行“掃蕩”。另外,現在17%的增值稅,5.5%甚至更高的營業稅也是中小企業的重負,中小企業年終分紅還要收個人所得稅。從福布斯統計各國的稅負看,我國稅收痛苦指數在全世界排名第二,而福布斯的計算還沒有包括政府行政和行政事業性機構的各項收費和罰款,如果將其計算在內,中國的企業稅負將會遠遠高于法國,名列世界第一,所以許多小微企業,在沉重的稅費罰款下,艱難運營。
創業的第四個制度風險來自于融資渠道狹窄和成本奇高。中國銀行業高度壟斷,小微企業幾乎從銀行貸不到款。特別小的企業經營額不大,銀行沒有服務利潤,導致一些銀行都不愿給他們開戶,不少小微企業無法使用對公賬戶交易,因而錯過商機。小微企業只好走地下資金渠道,借高利貸解決創業和經營的資金需要。即使一些中小型企業能從銀行貸到款,各種服務費加起來的利率比國有企業高2倍左右。大多數只能去借民間高利貸,它的平常利率就高達40%,緊張的時候利率更高,去年溫州甚至出現了100%的利率。
從國際比較看,中國小微企業創業發展面臨的制度風險,導致它們發展嚴重不足。發達國家的小微企業和大企業加起來,平均每1000人擁有45個企業左右;而我們如果將5個個體戶折算成一個企業,再加上注冊登記的企業,每1000人也只擁有13個,比許多發展中國家每千人口擁有25到35個的水平還要低。我國大學生畢業3年內創業的不到2%,發達國家這一指標能達到20%。
此外,從世界平均的數據來看,一個國家就業的70%到80%在中小企業里,中小企業與青年就業密切相關。國外解決年輕人的高失業率問題,通常采取減稅措施,以減稅來鼓勵創業和小微企業的發展。如奧巴馬政府對2013年的預算中,出臺了8000億美元擴大就業的計劃,而其中3000億美元,主要用于減稅,減稅額占整個預算的7.9%。而我們去年出臺支持中小企業的資金,只有200多億人民幣,扶持力度顯得不夠。
因此,通過減負促進小微企業發展,首先是減稅減費。我國17%的增值稅在全世界顯得太高;如果增值稅下降到10%左右,營業稅下降到3%,社保費下降到工資的30%,對小微企業是很大的支持。我國對小微企業存在著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雙重征稅的現象。如果像美國一樣對創業、小微企業和就業的支持力度,我們應當減稅1萬億人民幣左右。
二是要清理收費罰款,取消年檢,放開發展社區小銀行,嚴厲打擊干擾創業的黑惡勢力。政府為了解決就業,應該對小微企業采取適當寬松的政策,放寬限制,以法律手段規范甚至取消一些收費項目和年檢項目。在銀行方面,政府應促進社區小銀行的準入和發展,將地下市場合法化,打破國有銀行的壟斷,以此來避免非法集資和高利貸。對于欺行霸市的黑社會勢力,政府也應堅決予以打擊,保護弱勢企業的利益,杜絕與黑勢力勾結、阻礙經濟發展的現象。
在所有改革中,讓人們自由創業、寬松辦企業、增加就業的改革是最緊迫、最關鍵的。社會穩定靠兩個制度,第一是公平、均等的教育制度,第二是自由創業,讓底層的人擁有能力后,還擁有通過奮斗向上發展的通道。低收入的人向上轉變,貧富結構也會隨之改變。我國如果在創業上還不能實現平等,誰的關系硬誰就能發財,底層創業困難重重,社會就無法公平了。找不到就業出路就會導致無事生非和仇富心態,從而影響社會穩定。小微企業的發展對增加中等收入階層、減少因貧困而低收入的人群、改變社會結構、實現社會穩定意義非常重大。現在的地方政府喜歡“大、新、高”的產業而不重視中小企業,這個思路一定要發生改變,目前不利于創業和就業的僵化體制,一定要決不猶豫,強力推進其改革,否則,從根本上講,社會可能難以穩定和安寧。▲(周天勇 作者是中央黨校國際戰略研究所副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