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列席全國政協十一屆五次會議的教育部部長袁貴仁接受媒體采訪時透露,異地高考改革方案將很快出臺,現在已經進入“最后沖刺階段”。 談及方案公布時間表時,袁貴仁爽快地表示:用不了十個月。(3月4日《廣州日報》)
民間呼喚已久的異地高考改革,終于在實施時間上迎來了教育部的首次明確回應。雖然說這個“時間表”還相當粗糙,但10個月內出臺方案的消息至少表明,對異地高考方案的調研和論證已經邁出實質性一步,即將走向公布、實施階段。
推行異地高考已成共識,對此教育部門早已明確態度。之所以方案遲遲難以出臺,更多還是出于穩妥的現實考慮,避免造成新的不公。這其中,最讓很多人擔心的就是所謂“高考移民”現象。從這個意義上來講,教育部強調將要實施的異地高考方案依然是“有條件準入”、“不完全放開”,既要考慮城市的承載能力,也要考慮家長的工作情況,應該說可以理解。改革從來不可能一蹴而就,重要的是,改革已經在路上。
不過應該看到的是,“高考移民”本就不是異地高考的天然敵人。不必否認,“高考移民”客觀存在,也事實上損害著本地考生的利益,但這并不是“移民”考生及家長的主觀意愿,根本原因更在于教育領域中的現實不均衡。這至少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基礎教育發展水平的不均衡,直接催生出了“高考移民”的利益空間;二是高校招生計劃的投放不均衡,許多高校特別是重點大學在辦學地計劃太多,人為制造出了高考中的招生不公平。
換言之,推行異地高考之后,基于現實,對“高考移民”現象的預防和打擊依然需要堅持,但更重要的,其實更應該在加快教育均衡方面作出更多努力。教育欠發達地區需要加快增加教育投入的進程,優化教育資源配置,盡快提高基礎教育水平。另一方面,較發達地區的重點高校也要降低在本地區過多的招生計劃,逐步推行按地區考生人數投放計劃,以真正從招生源頭上實現公平公正。
2012年2月23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積極穩妥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縣級市有合法穩定職業及住所即可落戶,地級市工作三年可以落戶,被稱為我國戶籍改革的一次重大突破。或許,這客觀上也對加快異地高考起到了促進作用——戶籍已經“放開”,再限制在戶籍所在地高考有何意義?不過換個角度來看,這實際上也為預防“高考移民”增加了難度。從這個意義上來講,只有加快教育均衡的步伐,才能從根本上完善異地高考政策的實施。實現教育均衡,是推行異地高考的需要,其實更是教育發展本身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