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亞洲通訊社記者]請問發言人,最近中國各地繼續發生非法侵占農民土地的問題,中央政府一再強調要禁止剝奪農民的土地,但是這個問題一直處理不了,這個問題的難點是不是同中國地方政府的土地財政政策有關系?為什么中央政府一系列嚴厲的要求、通知以及政策在地方上得不到很好的執行?謝謝。
[全國政協十一屆五次會議新聞發言人 趙啟正]我在上海浦東新區工作的時候,直接參加過土地的轉讓和批復的事項。我的體會是,土地批租一定要遵守中央的規定,問題是有的地方沒有遵守這個規定。
地方土地批復一定要申報和批準,特別是一些地縣村,當地是沒有權力直接批復土地的,但是可能有的地方違規了,這是一。第二,他對農民的利益忽視。凡是使用農民的土地,必須對農民給予足夠的賠償,對他的生活和就業要給予出路,并且要征求他們的意見。現在出了一些土地的群體性事件,就是忽略了農民的利益。
最后,有的地方官,比如說村官有腐敗行為,這就是當地農民所不能容忍的。但是請相信中央畢竟采取強力的政策,會保護農民的合法利益,也要保護我們的土地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