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農村的集體建設用地被征用,還是農民的農用地被轉為非農用地也好,在這個過程中產生的種種利益關系,成為整個城鎮化、工業化進程當中不可回避的關鍵性問題。如何保障農民的利益,一錘子買賣之后農民如何可持續發展?”張曉山說。
張曉山認為,現在很多地方政府是靠賣地來支持當地經濟發展的。2010年全國土地出讓金收入達到2.9萬多億元,比預定計劃增長213%。2011年也達到了2.3萬億元,這部分主要是賣地的收入,就是賣農民的地。“現在對農民補償的標準雖然在逐漸提高,但我個人認為補償實際只是其中一部分。”
“還有土地的增值收益大約3.3萬億元,這當中有很大一塊最后被政府拿去,真正用到農村基礎建設的比重非常小。這一塊收入當中,能不能讓農民合理合法地獲得他們應有的份額,使他們有一個長久的、可持續發展的經濟來源?讓集體所有土地、集體建設用地也作為一種股份入股,這樣農民常年能有分紅。”張曉山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