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國務院發布通知要求對于戶口遷移政策實行分類,在縣級市有合法職業和住所,即可落戶;在設區的市有合法職業滿三年可落戶。繼續控制直轄市、副省級和其他大城市人口規模。今后出臺有關就業、義務教育、技能培訓等政策措施,不與戶口性質掛鉤。
很長一段時間以來,關于戶籍制度改革的呼聲從未間斷過。或許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有了當前這份通知,也有了“就業、義務教育、技能培訓等政策措施不要與戶口性質掛鉤”、“在設區的市有合法職業滿三年可落戶”等亮點。而探索建立城鄉統一的戶籍登記制度,是戶籍改革的終極目標,而此前的任何步驟,都是為這一目標服務與鋪路的。
這次戶籍改革推進,也僅僅限于就業、義務教育、技能培訓等幾個行業,能夠享受同等的待遇,本來這個“等”字后面可以涵蓋足夠多的內容,但在地方政府執行時,這個“等”字,往往是被忽略的可能性大一些。同樣,這次戶籍改革的推進,仍以小一級的縣級市與市開放為主要“亮點”,但顯然的是,這些地方,戶籍管理本來就略顯寬松,甚至可以不夸張地說,在很多這樣的地方,這不是“推進”,而是重復常識。
這樣僅在小范圍內的“城鄉同步”,是一種“厘米推進”,再加上文件中坦誠的“繼續控制直轄市、副省級和其他大城市人口規模”,這樣的戶籍改革,注定難以撐起公眾期待,與真正去除“城鄉二元化”仍有相當長遠的距離。
誠如不少專家所言,放開戶籍是許多人的渴望,然而戶籍只是外衣,真正的不平等來源于與戶籍相關的利益,如教育、醫療等方面。正因為這些與戶籍相關的利益有了“二元”格局,各種弊端也逐漸顯現,如“同命不同價”、 “農民工尊嚴式微”等。而更大的弊端還在于,二元化格局的存在,影響了城市化進程。中國人民大學人口研究所所長段成榮就說過:“現行的戶籍制度,使我國的 城市化進程明顯滯后于工業化進程,而城市化是衡量現代化的一個重要標準。補上城市化這一課,必須在戶籍制度上進行突破。”
戶籍改革,已然是一種大勢所趨,但遺憾的是,在一些地方,戶籍改革全然變了味,有的是單純為了提高城市化比重,有的地方則是盯上了農民的土地。于是,出現過一些不和諧的“局面”,如農民“被上樓”。而成都去年11月推進的戶籍改革,之所以引發好評,源于戶籍統一不以農民放棄原有利益為代價,且在國內首次實現雙向自由遷徙。
對 戶籍改革,既然我們有了成都這塊現成的“試點地”,那就應該多摸摸成都戶籍改革這塊石頭,學習經驗,總結教訓,以便改革時有更好的參照與借鑒。馬克思有句 名言,“物質的力量要靠物質來消滅”,我們現在的城鄉差別、區域差別等,都是事實的經濟存在,而不是個名稱問題。就算你不叫“暫住”,叫客人,待遇就會更好么?顯然是不可能的。
故 而,在改革戶籍制度方面,仍有不少事情要做:一者,必須把那些附加在戶籍制度上的利益剝離開,如此戶籍改革才能更好地推進;二者,一定要科學合理地發展經 濟,沒有經濟基礎的戶籍改革,注定行之不遠。對戶籍改革而言,我們不能滿足于厘米推進,而應邁開更大更快的步伐。一個值得玩味的細節是:這一紙通知,雖然 是2012年2月23日發布,可文末落款卻是“2011年2月26日”,時間上相差幾乎一年,但愿這不是戶籍改革進行緩慢的一種寫照,而是相關人員的“工 作失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