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最小的戶型建筑面積不到34平方米,使用面積則不到23平方米,但起居室、臥室、衛生間、廚房卻一應俱全,并相對獨立。未來的公租房是什么樣?2月13日,全國公租房優秀設計方案在住建部官方網站公開征求意見,并最終形成實施方案發布實施,作為全國公租房建設的重要參考。這也將是我國首個保障房的國家指導性設計方案。
小戶型公租房面積雖說有點蝸居意味,但是“麻雀雖小五臟俱全”,并相對獨立,將在有限的面積內實現基本功能和良好的舒適度。應該說,這樣的公租房設計還是比較人性化的。據住建部介紹,“十二五”期間,我國要建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3600萬套。由于大規模的建設要求和相關建設經驗的缺乏,很多公租房存在著設計缺陷。住建部展示公租房優秀設計方案以供地方參考,有利于克服以往公租房功能不全的弊端;壓縮公租房面積有利于增加公租房供應數量,減少權力尋租因素,讓公租房惠及更多普通民眾,維護民眾基本的安居尊嚴。對此,我們不妨給點掌聲,不必糾結于公租房的蝸居戶型。
由于原有住房保障體系的制度限制,不僅外來務工人員與保障房源絕緣,不少買不起房的城市夾心層也被排除在住房保障體系之外,一些城市出臺住房限購令之后,租房的人越來越多,住房租金普遍上漲。租房成為外來人員的不能承受之重。群租房、膠囊公寓之類的報道令人無法釋懷。有的外來人員無奈逃離北上廣。
作為百姓重要生活資料的住房產品,實際上帶有準公共品的性質,讓百姓“居者有其屋”,是政府義不容辭的職責。給百姓提供包括公租房在內的保障房源,是政府的責任。地方政府應該轉變土地財政思維,拿出誠意履行公租房供給責任。對于公租房供給,中央有要求,住建部有方案。如果地方不折不扣完成公租房供給任務,有利于解決夾心層與外來務工人員的住房問題,也為住房銷售價與租賃價回歸提供了市場原動力。但是如何落實公租房政策,讓求房欲渴的夾心層獲得居住尊嚴,幫助外來人員實現家園夢想,又是一個難點。
從各地實踐看,發展公租房對“夾心層”、外來務工人員提供穩定房源,滿足其過渡性基本居住需求,促進城市化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但是,相對于“居者有其屋”的社會需要來說,公租房供應數量仍然是杯水車薪。一些城市公租房供給局限于專業人才與部分城市白領人士,打工者并沒有住上公租房。在我看來,要讓公租房政策真正惠及民生,需要地方政府盡職盡責做好三件事。一是處理好公租房與其他保障房的關系,保證公租房建設的數量與質量,擴大公租房供給范圍,讓包括外來人員在內的更多無房戶受益。二是政府合理確定公租房租金,別讓自己變成市場化大房東,以高房租逼退租房人。三是完善公租房資源配置制度,讓公租房供給精確制導、雪中送炭,而不是跑偏走樣、錦上添花。
由于城市無房群體龐大,公租房資源僧多粥少,富人也想從中窮人口中搶食。但是公租房是保障中低收入群眾居住權利的重要防線,并非普遍的政策待遇。嚴格落實40平方米左右的公租房面積標準很重要。公租房供給對象的確認,也應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從而把有限的公租房分配給真正需要的人。避免公租房以別墅保障房之類的變異形式被領軍人物、專業人才鳩占鵲巢。
另外,公租房是一種過渡性住房保障措施,租房人具有較大的流動性。相關部門在對供給對象嚴格把關的同時,要完善公租房退出機制。如果租房人收入狀況發生變化,已購自有住房,要及時騰退公租房。避免因為公租房準入退出管理機制不完善、監管不到位,重蹈經適房被違規出租、閑置的覆轍。
一言以蔽之,只有在建好公租房的基礎上,把公租房配置流程放到“陽光”下暴曬,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才能讓公租房惠及更多城市無房戶、外來打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