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介紹,2012年,江西將進一步放寬中小城市和小城鎮落戶限制,逐步在全省實行按居住地登記戶口。對全家或部分成員遷入城鎮落戶的農民,在一定時期內保留其原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等附著在集體土地上財產收益的分配權利。與此同時,為建立有效的土地使用權流轉機制,2012年江西將探索“以宅基地換住房、以承包地換保障”的制度創新,解除農民進城擔憂。
此外,江西還將推出一些相關舉措,積極將農民工住房納入城鎮住房保障體系。2012年起,江西各市縣將停止新建名稱多樣的保障房,只建“公租房”,各類保障房保障對象統一納入公租房保障范圍。調整后的保障房分配依據,由過去以戶籍與收入為主轉變為以就業地住房困難程度為主,申請不受戶籍限制。據估算,2012年,江西城鎮化率有望增加1.7個百分點,達到47.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