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位律師、學者向國務院寄出《公民建議書》,認為“農民工”稱謂存在歧視成分,不利于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提請國務院在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政府行文中變更“農民工”稱謂,并借此推動城鄉戶籍平權。據《大河報》
農民工是指戶籍上仍屬農業戶口,但是在農村屬于“剩余勞動力”,所以只好到城市打工謀生的人。這個稱謂和“外來務工者”不同,例如一個上海人在北京工作,雖然不是戶籍人口,但一般來說不必面對討薪難、無法融入城市生活的問題,而是在享受“雙城生活”。
早在2006年,《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出臺時,就有人提出為什么用“農民工”這個稱謂的問題。對此,相關負責人表示:農民工是我國工業化、城市化過程中的特殊群體,將在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存在,農民工這個稱謂已經約定俗成,比較準確,比較貼切。
這樣的觀點筆者很贊同。首先,農民工這個稱謂既說明了戶籍情況,又表明了在城市打工的現狀,確實很準確。再者,農民工這三個字還有著深層的含義:它可以提醒我們,我們的社會還是城鄉二元結構,還有一群人艱辛地生活在城市與鄉村之間。
正視問題才能更好地解決問題。農民工的困境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如果僅僅是在稱謂上刻意隱去其農民的身份,而無法解決現實問題,那就不是關懷,而 是一種粉飾。從這個意義上講,“農民工”的稱謂并非學者們所說的“不利于推進戶籍制度改革”,而恰恰是推進改革的一種動力。筆者也期待“農民工”這個稱謂 成為歷史,但是希望它可以和“佃戶”、“倒爺”之類的詞一樣,隨著社會的發展進步自然而然地消逝。
“農民工”這三個字只是精準地表明了身份,讓任何一個語言學家來分析,它本身都是不含歧視意味的。這個群體之所以在一些場合受到歧視,是因為他 們工資低,買不起好衣服,是因為他們的工作、居住環境很糟糕,很難保持儀容的整潔。也是因為農村的教育水平低,農民讀書求學會遇到更多難題,所以他們的文 化水平普遍不高。如果三農問題不能很好地解決,即便把農民工改叫皇帝,他們還是會被一些人歧視。
不能歧視農民工,要公平對待農民工,這一點近年來似乎已經達成了共識。但筆者以為,我們不應該公平地對待農民工——這就像是要給中低收入群體保障房,但是高收入的不給。作為城市進程中的一個特殊群體,我們理應給予農民工更多的政策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