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彭宇案不曾發生,從受傷的悅悅身邊疾行而過的看客就一定少于18人嗎?經濟觀察網 羽戈/文 我會努力保持一個評論人的客觀,然而我必須承認,那段慘劇的視頻,我每看一次,都落淚一次。我哭,因為今日中國的苦難,在這一幕里,結出了最殘酷的惡果。
溫情的媒體,向受眾呈現這一幕真相,會提醒“以下部分圖片可能引起讀者不適,請慎重瀏覽”。不知你的不適,是因車禍的殘忍,還是18名路人的冷漠?
10月13日下午,廣東佛山市南海區,一個年僅2歲的女童,先被一輛面包車撞倒并兩次碾壓,隨后,一輛貨車再度碾過她無力掙扎的身體。在被一位拾荒阿姨救助之前,共有18名路人,或步行,或騎車,途經慘案的發生地,卻視而不見,甚至加快了行進的步履。假如前兩名路人能夠停下來,將受傷的悅悅挪到路邊,那么第二次車禍就可以避免。但是他們沒有,接踵而至的十余人都不曾停留,他們行色匆匆,仿佛懷有神圣而殘酷的使命。一個剛開始綻放的生命被棄置一旁,她身體的溫度,與眼中的世界,越來越冰冷。
悲劇發生后,頗有一些人重提彭宇案,抨擊彭宇案制造的后遺癥,詛咒彭宇案的判決者如何罪該萬死。然而,我不相信,那18名路人,都知道彭宇案的前因后果,也許,他們的選擇,與被冤枉的彭宇并無一絲一毫的干系,只關乎他們靈魂深處的漠然與怯懦。
我已經不止一次強調,彭宇案不是惡因,而是惡果。那種人性與國民性——我不太喜歡使用后一個詞匯——的冷漠,早于彭宇案而生根發芽于看客們的心頭;彭宇案的生成,即源于這種冷漠,法官將冷漠視為法理的前提:這人間世,誰不冷漠?誰愿見義勇為?誰會救死扶傷呢?故可推論,彭宇這么做,不是愛心的激發,而是他心里有鬼,他就是肇事者,他有罪……
不能低估彭宇案的殺傷力,卻也不必高估。彭宇案只是壓彎駱駝背的最后一根稻草,或者說一道催化劑,令冷漠遍地開花,令看客們為自己的抉擇找到了貌似正當的借口,以及一頭來自南京市鼓樓區法院的冠冕堂皇的替罪羊。然而,不知不覺之中,彭宇案的殺傷力正漸漸被擴大化,被打造為一面擋箭牌,那么多對匍匐于地的老者的視而不見,那么多對忍痛呻吟的兒童的見死不救,最終看客們都能義正詞嚴:我怕重蹈彭宇的覆轍。
他們不敢獻出愛心,是因為他們害怕,害怕愛會結出苦果,但是,他們忘了,戰勝恐懼的最有力的武器,就是愛,愛本身就是一種勇氣。
彭宇被一次次重提的同時,他的愛心與善行卻模糊起來。人們只記得他的不幸,只記得法律的不公,只記得為自身的冷漠尋覓共鳴,卻忘了愛與善的要義。當彭宇案所生出的道德危機感越重,看客們心中的恥辱感與罪孽感就越輕,終于,漠然淪為一種習慣,怯懦淪為一種傳統——彭宇案之前,何嘗不是如此?
從彭宇案的錯謬,到悅悅的車禍,只是一根藤上的兩顆葫蘆,誰也不是誰的因,誰也不是誰的果。不必用彭宇案的流毒詮釋悅悅所經歷的黑色七分鐘,更不必用那18名路人的冷漠抹黑彭宇案。
問題的根源,并不在犯錯的司法權——你可以想象,即使彭宇案不曾發生,從受傷的悅悅身邊疾行而過的看客就一定少于18人嗎——而是這個國家在這個時代的精神貧血,不只是公德淪喪,每個人的道德都在淪陷。數十年來,道德在我們面前一天天枯萎,我們在道德面前一天天冷漠。
拯救之道,已經不必指望司法權乃至執政者能做什么,他們能救助自身,則屬萬幸;而在于我們每一個人,讓自己的精神,在每一個深夜,走向10月13日的那個下午,走向佛山的廣佛五金城,走到被汽車碾壓的悅悅身邊,彎下腰,伸出手——這不僅是救她,更是救我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