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底,記者接到年度最后一個投訴:杭州機場路一巷64號兩幢房子受周邊工地挖基坑影響,導致小區地面出現裂縫,房子傾斜。有業主到工地門口討要說法。
事件與本報曾經報道的一巷三合(詳見2011年3月31日B19版《高層打樁 “震裂”周邊老房子》)、秋濤北路322號28戶人家(2011 年11月10日B11版《28戶業主問:誰給我一個安定的家》)基本相似。對機場路一巷64號的業主們而言,又將開始一樣艱難的維權之路。只是這樣的維 權,如果沒有相關政府部門的關注和支持,不知道究竟又能起到多大的作用呢?
6歲小朋友說
我們的房子會搖
記者近日來到機場路一巷64號兩幢出事的多層前。面向工地的一面,掛滿了寫有業主們維權呼聲的旗子。記者進入工地,施工基坑與業主所在的樓之間,距離不到10米,地面隱約有鉆孔痕跡,有業主透露:“此前開發商為了穩定土層,注入了20余噸水泥。”
小區內的地面布滿細小的裂縫,部分地磚高低隆起。最嚴重的是兩幢之間的地面,地磚受兩邊建筑物的擠壓,拱起達幾十厘米。業主告知記者,他們曾經 用紅外線自行測量,其中一幢向南傾斜15厘米,向東傾斜13厘米。采訪時,一名6歲的小業主帶著笑容,叫嚷著:“晚上睡覺房子會搖呢!”
記者拿到了浙江省建設工程質量檢驗站和杭州市房屋安全鑒定檢測中心的檢測報告,前者主要檢測了裂縫和傾斜,其總結中提到:“對住宅有較大影 響。”后者是去年11月23日出的報告,其中明確指出一巷64號1、2兩幢的沉降速率已經超出行標《危險房屋鑒定標準》中的0.1333mm/d,并發函 至開發商——浙江國祥置業。
跑了很多地方要說法
據了解,業主們已經跑遍了檢測單位、規劃局、國土局等,但維權情況并不樂觀,開發商亦沒有給出有力的聲明或解釋。直到業主們討說法,影響其工程進度后,他們終于開出一份承諾稱:只要推倒重建的審批通過,費用由開發商出。
真能推倒重建嗎?有一些細心的業主跑去了杭州市規劃局和國土局咨詢。這一問,才知道,要想通過審批比登天還難。這兩幢房子的土地性 質比較復雜,部分業主擁有70年產權,還有些業主房子土地的產權屬于集體所有。若是拆掉重建,集體土地部分需要跟村里商議,國有土地部分必須先收回,再招 拍掛,不說其中會有諸多變故,僅僅是招拍掛的土地費用就頗為不菲,開發商只承諾重建費用,換句話說,土地款這筆錢得業主自己出,但就算有錢,業主們也不具 備競標土地的資格。
業主們這才發現,開發商是給自己吃了空心湯團。再看看手中的危房鑒定,開發商不理會,簡直成了白紙一張。
記者看到在工地門前討說法的業主們很多是上了年紀的老人,還有些甚至是坐著輪椅來的。事實上,秋濤北路28戶人家、一巷三合的居民也多次去了規 劃局、建委、國土局、各級信訪辦,但事情最終沒有很妥善地解決。最后的結局,不過是一巷三合150萬維修保證金,秋濤北路322號28戶人家的微薄過渡費 罷了。
至于一巷64號,兩幢老房子的質量問題依然存在,而除了業主外,似乎沒人在乎它是不是會真的倒下。
老房子之痛三問
過去的一年,類似一巷64號這樣的遭遇,記者已采訪多起。它們共同的特點是:都是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甚至更早時候建的房子;附近,都有大型項目在施工,且都是近距離;業主多次維權和奔走,但問題總遲遲不能得到重視和解決。事情為什么會是這樣?
——為什么總是老房子
記者了解到,從一巷三合到秋濤北路322號,再到現在的一巷64號,幾幢房子都是年代久遠的老房,磚混結構,沒有地基。還有一種說法是,曾經這里是水塘,所以地基并不牢。
鎮里、村里的干部給這些老房子的業主們講道理:“為了城市化建設,為了改建,你們要克服一下。”但業主們反問他們:“我們邀請各位來住上幾天,下基層,感受下我們的不安,好不好?”
記者曾詢問規劃部門:“你們審批前要去實地查看嗎?”相關工作人員支支吾吾,最終拗不過答道:“我們按照開發商報上來的情況進行審批。”記者啞然。
——為什么業主總是這么無助
當業主們用期盼的眼神問:“要怎么做,才能維護我們的正當權益?”記者無言。因為根本沒有這樣一部為他們說話、為他們維權的法規,哪怕找到了開發商違規施工的錯處又怎樣?例如,夜間違規施工,查到當天叫停,后續罰點款即可,很多“專業性”的錯處業主們更是無從找起。
業主們渴望得到政府有關部門的關注,但解決起來卻不是那么容易。記得某政府部門曾回答記者:“我們并沒不作為,業主每次反映相關問題,我們都有記錄,都有耐心回答。只是暫時沒有很好的辦法去解決。”
大部分的業主不知道自己可以得到什么補償,也不知道該怎么去和開發商談判,更不知道誰能真正幫到他們。
——為什么找不到一個主管部門
到底業主們該找誰來解決這個問題?記者試圖梳理清楚主要的主管方,但誰都不認為自己該來負責此事。這在《28戶業主問:誰給我一個安定的家》 (詳見2011年11月10日B11版)中曾提及,“村委書記說:‘我們要追究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建設單位的責任。’建設方說:‘我們完全按照規劃設計建設。’規劃部門說:‘我們是根據控規審批,按照《杭州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其建筑間距、建筑退讓距離都在規范內。建設上的問題,該咨詢建委。’”
表面上看,大家似乎有踢皮球的嫌疑,但仔細想想,其中很多部門分工明確,又各自級別等同,誰都沒有權利發話,沒有義務也沒有能力牽頭解決一系列 問題。也就是說,沒有這類事件的“主管部門”。據說秋濤北路322號28戶人家事件,杭州市委相關部門召集各部門開過會,但最終還是沒有拿出最終解決方 案,而樓歪歪、樓裂裂還在一次又一次地出現著……
“杯具”,一樣一樣的
秋濤北路322號28戶所在的小樓外,貼了危險警告,必須臨時在外過渡……
一巷三合的業主們要到了150萬維修保證金,房子繼續開裂……
一巷64號的房子在傾斜中,業主還在努力……
一樣是因為周邊工地深基坑作業,導致樓歪歪、樓降降、樓裂裂。據悉,其附近工地的開挖深度皆遠遠超過5米。
一樣是老房子距離工地太近。3個工地皆在10米以內,最近的只有6.6米。開發商似乎總干著高難度的技術活。
一樣是老房子,磚混結構,多層,沒有地基;
一樣出事前,業主們去有關部門反應情況,要求規劃等審批慎重;
一樣出事后,業主們跑了多個政府部門,與開發商商談無果;
一樣的事重演,一樣的記者趕往現場做報道,卻無能為力;
為什么這樣的“杯具”,總是一樣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