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辦案力度持續加大,一批貪官被查處。宋勇、許宗衡、張春江、張家盟、李堂堂等腐敗高官被判處重刑;劉卓志、張敬禮腐敗案進入司法程序。鐵道部原部長劉志軍、山東省原副省長黃勝、江西省政協原副主席宋晨光等多名官員因嚴重違法違紀被查處。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足壇腐敗系列案,也在年底陸續開庭審理。
——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深化,更加注重可操作性。中央紀委頒布施行《<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實施辦法》,中辦、國辦頒布《農村基層干部廉潔履行職責若干規定(試行)》,國務院國資委黨委印發《中央企業貫徹落實<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實施辦法》,都是對廉政準則及相關廉政法規的細化、深化和延伸。年初通過的刑法修正案(八),將對外國公職人員、國際公共組織官員行賄納入刑法調整范圍,11月份又明確了立案追訴標準,使反海外賄賂由立法步入司法實踐階段。行政強制法的通過,與已經施行的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形成了規范行政權力、防止權力濫用的“三駕馬車”。
——注重源頭治腐,改革探索新舉措不斷。這一年,防止利益沖突、廉政風險防控、“制度十科技”預防腐敗模式等源頭治腐改革探索積極推進。深化政務公開、加強官德建設、強化市級黨政正職管理等舉措,將反腐倡廉建設的基礎夯得更加牢固。中央國家機關率先公開“三公”經費,將“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創造條件讓人民監督政府”的執政理念轉化為具體的實踐行動。檢察機關開始實施預防職務犯罪年度報告制度,為各地黨委、人大、政府防治腐敗決策提供了重要參考依據。
——慈善機構是非多,社會領域反腐大幕拉開。2011年,紅十字會、一些基金會以及行業協會、市場中介組織是非不斷,遭受信任危機。所以,加強社會組織監管,開展社會領域反腐順理成章。購物卡成為賄賂新寵,送收購物卡現象愈演愈烈,嚴重污染社會風氣。因此,規范購物卡發放,加強購物卡市場監管,堅決治理卡腐敗,成為這一年反腐敗工作的一個新亮點。
——開展專項治理,帶動懲防腐敗工作整體協調健康發展。除了深化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小金庫”專項治理外,2011年又新部署開展兩個專項工作:慶典、研討會、論壇過多過濫問題專項治理,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同時,針對地方集中換屆的實際,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聯合印發《關于嚴肅換屆紀律保證換屆風清氣正的通知》,明確提出“5個嚴禁、17個不準”的紀律要求,用鐵的紀律保證換屆風清氣正。而政府工作報告首次“點題”反瀆職侵權,檢察機關開展嚴肅查辦危害民生民利瀆職侵權犯罪專項工作,依法嚴懲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及相關的失職瀆職等職務犯罪,又將反瀆職侵權工作前向推進了一大步,使為官“不僅要廉政,而且要勤政”的觀念更加深入人心。(王治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