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民集體土地上建設出售的房屋。由于小產權房沒有政府頒發的“房地產權證”,價格較低,但風險也較大。正是由于價格較低,近十幾年來廣東各地建設小產權房出售的情況屢禁不止,購買小產權房者中也有許多港澳和海外人士。
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日前下發的《關于不要購買“小產權房”的公告》指出:“小產權房”銷售所得款屬于非法所得,“小產權房”買賣一經查實,購買者買“小產權房”的房款會作為非法所得款項被沒收,希望市民不要抱任何僥幸心理去購買。
不久前,廣東省國土資源廳和省建設廳有關負責人也明確表態,在農民集體土地上建設出售的所謂小產權房不符合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對此態度一定要堅決,否則將對社會造成不良導向。廣東省建設廳有關負責人表示,廣東省不會對“小產權房”進行產權登記。
廣東省國土資源廳有關負責人強調,“小產權房”不合法,尤其對違法占用耕地開發房地產的更要嚴肅查處。據有關負責人透露,廣東省關于加強宅基地管理的有關意見正在醞釀中,對相關問題也將予以進一步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