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是“十二五”規劃開局之年,也是一些重大涉農政策的調整之年。在這一年中,國家強農惠農政策進一步彰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加快進行。某種意義上,2011年農村研究領域產生的一批新成果,既是近些年尤其是稅費改革以來農村研究進一步深化、發展的結果,又是國家政策導向的結果。
鄉村治理研究與國家現實需求對接
自20世紀末鄉村治理話語正式進入“三農”研究領域以來,中國鄉村治理研究越來越成為農村研究的主要方面,其主要原因在于,這一話語既可以勾連國家治理與鄉村社會研究,又可以勾連涉農政策研究與基礎理論研究。2011年的鄉村治理研究同樣體現了這兩個特征。
2011年的中央一號文件聚焦水利改革發展,農田水利建設問題再次引起了人們的關注。大約在10年前,一批“三農”學者就注意到農田水利建設的問題,他們較早地研究了大水利與小水利的對接以及基層水利管理體制的改革問題,并提出了一系列的政策建議。2010年春季西南大旱,促使決策層反思農田水利建設存在的問題,并下定決心徹底扭轉水利改革的被動局面。一個值得注意的動向是,無論是水利工程專家還是“三農”研究領域的水利問題研究者,都共同認識到,水利問題并非一個純粹的工程技術問題,還是一個社會管理問題,因此,“制度性干旱”及“治理性干旱”被反復提及,中央一號文件中關于大興農田水利建設及不斷創新水利發展體制機制的論述中,亦包含了這一思路。
2011年中央的另一個重大涉農決策是,明確提出要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賦予社會管理職能。近些年來,農村社會矛盾不斷凸顯,群體性事件、集體上訪持續增加,惡性的釘子戶抗爭事件時有發生,這對新時期的農村社會管理提出了嚴峻考驗。早些年,就有研究者指出,農民上訪形成機制主要在于公民權利意識的興起及農民利益表達機制的缺失,這兩年隨著研究的進一步深化,發現群體性事件和農民上訪的核心問題是,一些特殊利益集團的形成使得“謀利型上訪”越來越難以治理,同樣,部分釘子戶激烈抗爭的背后,也是在國家強農惠農政策的導向下,部分地區利益聚集,分化的農民形成了不同的利益集團,這為一部分謀利者提供了機會,也對國家的社會管理提出了挑戰。總之,重塑國家基礎權力,加強基層政權的分類治理能力,是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應有之義。
圍繞著鄉村治理的話題,越來越多的研究試圖為國家治理轉型與鄉村社會變遷尋找平衡點。比如,一些描述村莊變遷的著作吸引了眾多媒體和讀者的關注;一些描述鄉鎮和縣級政府的研究作品推陳出新,力圖展示當前地方政治的全貌;一些研究另辟蹊徑,試圖發現鄉村治理最隱蔽的部分。總體上看,2011年鄉村治理研究的最新進展,既承續了10年間的研究話題,又開啟了新的研究視閾。
農村社會變遷研究成為熱點
可以說,中國社會學的研究傳統在一定程度上即是農村社會學的研究傳統,老一輩社會學家聚焦的話題,幾乎都在農村研究領域有所體現。
總體而言,2011年的農村社會學研究,在傳統的研究領域,如婚姻家庭研究,有了進一步的深化發展,同時,還開辟了一些新的研究領域,對學術界產生了較大沖擊。近些年來,農村人口轉變和人口流動對婚姻家庭的沖擊日益凸顯。人口統計資料表明,中國已進入老齡化社會,空巢老人和留守兒童已成為日益嚴重的社會問題,一些調查研究表明,農村家庭的代際關系正經歷歷史性變遷,老年人的生活處境日益艱辛。農村家庭的夫妻關系也正經歷巨大變遷,離婚率上升。現在還無法判斷這些變化對中國社會而言意味著什么,但未雨綢繆,這些研究所揭示的重大社會問題,已引起國家政策制定部門的重視。
與之相應的是,一些研究以農村婚姻家庭變遷為切入口,開辟了農民價值觀與人生觀的研究,這一研究突出地表現為對農民自殺的研究。多年以來,對中國農民自殺現象的研究一直較為薄弱,近些年則有較大進展。有研究表明,農民自殺現象反映的不僅僅是農民精神健康問題,也反映了農民的價值觀變遷。
農村社會學的研究領域極為廣闊,婚姻家庭及農民自殺的研究只是其中的兩個,很多研究在農民工、村落變遷、人情面子、農民分家等方面都有新發現。
綜上所述,2011年的農村研究,其顯著特點是回應了國家政策的需求,對水利改革和社會管理等涉農政策變遷,在理論上作出了回應。更重要的是,這些研究還接續了早已有之的研究積累,在鄉村治理研究和農村社會學研究領域內,對早些年的研究有了進一步深化發展,同時,由于中國農村的區域差異極大,社會變遷極快,也為新研究視閾的拓展創造了機會。
(作者單位:華中科技大學中國鄉村治理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