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靜林表示,近年來,審計署、國務院糾風辦、財政部等部門,就扶貧資金使用管理進行了多次重點檢查、抽查。財政部歷來高度重視財政扶貧資金的使用管理,積極采取有力措施加強資金監管。
胡靜林指出,加強扶貧資金監管的措施可以概括為:樹立一個理念,加強三項舉措。其中“樹立一個理念”,就是牢固樹立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的理念。此外,在這個理念下,加強以下三項舉措:
——完善扶貧資金分配機制。其基本原則是公正、公開、公平,核心是采用因素法等科學方法分配財政資金。
——強化扶貧資金監管機制。一是實行陽光操作,全面推行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制,引導廣大群眾參與扶貧項目的監管;二是進一步發揮基層財政, 特別是鄉鎮財政所,就地、就近實施監管的作用,建立健全對扶貧項目的巡查機制;三是積極與紀檢監察、審計部門配合,開展重點監督檢查,強化日常的督查;四 是加大懲罰力度,對發現的問題依法依紀嚴肅處理,發現一起,處理一起,絕不姑息。
——健全扶貧資金績效評價機制。對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的使用管理過程及其效果進行綜合考評,將績效評價結果作為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分配的重要參考依 據。今后,中央財政將進一步加大績效評價力度,強化扶貧資金使用管理的績效理念,努力確保每一分扶貧投入都用到貧困群眾身上,每一分扶貧資金都能產生應有 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