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仲玉維)昨日,記者從科技部獲悉,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改委聯合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試點工作的通知》,要求試點城市在落實好中央試點政策的同時,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鼓勵政策,落實免除車牌拍賣、搖號、限行等限制措施。
鼓勵購買新能源汽車
據悉,目前我國有25個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試點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大連、廣州等城市。
《通知》要求,試點城市出臺停車費、電價、道路通行費等扶持政策,調動政府、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購買、使用節能與新能源汽車。
充電樁配比不低于1:1
《通知》要求,試點城市要制定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為個人新能源汽車用戶在其住宅小區停車位,或工作場所停車位配套建設充電樁,該類充電樁與新能源車輛的配比不得低于1:1。
對購買新能源汽車的用戶提供充電設施建設的服務;在政府機關和商場、醫院等公共設施及社會公共停車場,適當設置專用停車位并配套充電樁;同時,城市要調配資源建設少而精且覆蓋示范運行區域的快速充電網絡。
到今年年底,國家電網(微博)將在27個省市建75座充電站和6000多個充電樁;到2016年,將建立400座電動汽車充電站;2016年至2020年,將建立1萬座電動汽車充電站。
今年底前廢止歧視政策
《通知》要求,試點城市要公開發布示范運行產品需求信息,采用招標方式,促進生產企業發揮技術、質量、價格、服務優勢,有序參與市場競爭。要支持建立行業協會、各類企事業和社會中介服務等多方面力量組成的新能源汽車推廣聯盟開展工作。各試點城市要及時對車輛生產企業或用戶兌付補助資金,不得延誤。
2011年底前,各試點城市要主動清理已有的相關地方性政策法規,涉及外地產品在招投標、享受地方優惠政策等環節的歧視性政策要予以廢止。
《通知》稱,年度末,對各試點城市工作進展情況進行年度考評總結。對未能通過年終考評的試點城市,或未按照有關要求開展工作的城市,取消其試點城市資格。
■ 北京情況
購買純電動汽車有望不搖號
今年10月,北京市經信委等部門的消息,北京計劃出臺新政策鼓勵純電動汽車銷售。
在即將出臺的北京汽車行業“十二五”規劃中,有望規定在京購買和行駛的純電動汽車將不被納入限購范圍。也就是說,購買純電動汽車無須參加搖號,可直接上牌。
純電動汽車作為低碳時代的交通工具,市場前景為業內人士所看好。但純電動汽車在市場啟動初期,售價昂貴,需要得到政府“有形之手”的推動。
根據北京的計劃,今后5年,北京市將大力推廣混合動力、純電動等新能源汽車,新能源汽車規模將達到4萬輛以上,力爭淘汰老舊機動車40萬輛。
對純電動汽車是否限行,本市并無具體說法。據報道,本市還制定了純電動汽車補貼方案,每輛車最高可獲補貼1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