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北京市發改委網站公布的《北京市“十二五”時期城鄉市容環境建設規劃》中透露,北京計劃于2015年前基本消滅“城中村”。根據推算,截至今年北京還有100余個城中村。(11月5日《新京報》)
北京的城市化進程,走在全國前列,對其他城市的規劃建設具有借鑒作用。城市化進程,不僅表現在城市設施的改善,更應表現在城市居民生活水平、幸福指數的提升。
城市發展需要不停置換或劃撥建設用地,而土地屬不可再生資源,想得到建設用地,只能加速“城中村”改造。于是,“城中村”在劫難逃。然而,城市的瘋狂發展,是否一定要以消滅或清理所有“城中村”為代價,讓“城中村”被高密度的建筑代替,成為城市化目標的“終結者”?這個問題,值得商榷。
就北京市發改委目前的計劃而言,要在2015年以前清理“城中村”,讓北京現有的100多個“城中村”消亡,顯然是在不折不扣地踐行著上述主導理念。但我們不能忽略,城市化是有限度的,也是有節奏的。不論城市怎么囊括或吞噬村莊,不論城市發展到哪個階段形式,所謂的“落伍的村莊”都不可能消失,其本身所承載的生產、生態、休閑、教育等固有功能不會完全喪失。也就是說,不論城市規劃多么盡善盡美,不論城市對“城中村”如何全方位滲透,“城中村”不應該被全盤否定以及抹殺。
城市規劃者應當意識到,沒有絕對意義上的城市化。太多的“城中村”居民在為村莊堅守,這絕非簡單意義上的故土難離,而關系到人們既有的生活習慣、傳統觀念、思想文化等,更與一地生產力水平、生活狀況有關。城市高樓,并非對誰都適合,讓誰都喜歡。
所以,我們既要認清城市化的大趨勢,更要注意清理或消解“城中村”的合理性、階段性與內在統一性,始終堅持以人為本,讓二者實現均衡、平等地發展。如果不加論證、不遵從多數“城中村”居民的意愿,就盲目清理“城中村”,是不科學、不理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