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代社會里,稅收的本質是政府公權力對公民一定數量私有財產的剝奪,稅收是政府和公民達成的一個契約,它以政府向公民提供公共服務產品和承諾保護公
民財產權為前提。在公民社會下,公民納稅首先具有個人委托國家代為完成自己所必須而又無力提供的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的性質,也就是說,納稅人是在為自己納
稅。
稅之責任
俗話說,拿人錢財,與人消災。這是民間認可的道德規范。政府也得遵循這個道德。大家把稅交給你,你就得為大家服好務。
納稅人最需要什么?肯定不需要建立一個超大、豪華的政府出來。我們每年的財政收入的37%-38%是用來養活政府的,政府公布的數據是20%多。但實
際算上預算外是不會低于37%-38%的。我們每年的GDP至少有三分之一被政府拿走了。2007年GDP是24萬多億,政府拿走了9萬億,我們老是講,
搞社會保障沒錢,買房子也買不起,為什么?是我們大家不勤勞?創造的收入還不夠高?都不是。中國人是世界上最能吃苦、最能將就,也最善良,最好說話,最好
管理。中國人都被逼急了,就是相當有水平的統治了。
GDP增長這么快,我們沒有看到社會福利有很大的改善,沒有看到社會上中低收入者更滋潤一點。大家都很累,雖然吃得好點,但是壓力很大,這說的是中產
階級。還有低收入階層者,相當一批的農民生活狀況很不樂觀。這可以說是國家在GDP生產很高的情況下,創造社會財富最多的情況下發生的。這就是你拿了人的
錢財,沒有與人消災呀。
稅之公平
稅的公平是分為橫向公平和縱向公平。橫向公平就是納稅能力相同的人應該承擔相同的稅負,或者說,征稅前相同收入和福利水平的人,在征稅之后,他們的福
利水平還應該是相同的;縱向公平就是納稅能力不同的人他們的稅負也應該有所不同。或者說,對福利條件不同的人必須區別對待,交不同數額的稅。公平是很難做
到的,這么多年來,我們國家的稅收政策實際上對解決社會的貧富沒有起什么好作用,反而加大了貧富差距。
不合理的稅制導致社會貧富差距加大。目前數據很多,我們國家的貧富差距已經很大了,有一種說法是0.4%的人掌握了70%的社會財富,這種財富的集中
度在世界上是首屈一指的。我們國家本來是計劃經濟,經過這幾十年的發展,一方面經濟增長舉世震驚,另一方面我們國家的貧富差距進一步加快。最富有的是些什
么人呢?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國務院研究室、中國社會科學院撰寫的《當前社會各階層經濟狀況》(2004年)表明,500萬擁有千萬元以上財富的人(含億
萬富翁),其背景基本來自三個方面:一是黨政軍高干子女、親屬,占90%以上;二是依靠港澳或國外親屬資助者,約占5.5%;三是自身經營有方又遇到良好
機遇者僅占約4.5%。(載《同舟共進》第5期)我想,世界上任何一個民族都不能忍受這樣的現狀存在,我們大家都看著卻沒什么辦法。中國的基尼系數達到
0.47以上,警戒線是0.4,達到“世界領先”水平。
別忘了,你是“納稅人”
曾有評論略帶夸張地形容:與西方,或者在西方制度下成長的華人地區相比,中國內地的絕大部分打工者缺乏“我是納稅人”的認知,不但不去(不能)接觸自己的稅單,更缺乏對各種稅收的認知,大家做的只是交稅,并由公司或單位代扣,僅此而已
在民主法治的社會里,政府向公民提供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公民向政府繳納稅收,這里,稅收既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務所獲得的報酬,也是公民購買政府服務的
價格,而稅收負擔的高低則主要取決于政府所提供的公共服務的數量和質量。國家與納稅人之間的關系,很像是市場上的交易者,體現的是一種利益交換、平等互惠
的關系。
既然雙方是一種平等的法律關系,如何征稅也就不能只由政府自家說了算,而必須事先取得另一方---納稅人的同意、許可。納稅人通過自己選出的代表,按照立法程序制定各項稅收法律,除此之外的一切征收行為都是無效的和非法的,人民有權拒絕。
當然,只有繳納義務而沒有享受相應的權利,那就只是個“稅款的繳納者”,而不是“納稅人”。
“出了錢”的納稅人有充足的理由要求國家為自己提供高質量的服務,有權選擇管理社會的方式,有權通過一定方式參與政治(如人大),將治稅權和預算權真正掌握在自己手中;有權要求政府所征之稅只用于向社會提供公共服務和公共產品,不能用它來謀取自己的私利。
把征稅權關進籠子
征稅權按照稅收學的界定,應該在人民,也就是在公民。法律上也有規定,我們國家的征稅權應該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但是,在執行當中我們可以看到這個并
沒有落實,并沒有成為社會現實。在征稅的時候,實際上大部分稅種還是由政府單方面決策,想怎么征收就怎么征收,這完全不合乎法治社會的最基本常識。如果
說,在建國之后短時間內我們國家法制還不健全,需要逐步完善,可是幾十年過去了仍然是這種狀況的話,這就說明我們沒有真正地在建設法治的社會,這些方面是
嚴重欠缺的。
原來我們寄希望于提一些政策建議,現在再抱有這種期望是不現實的。因為現在有一種力量就是在維護這樣的模式。當這種模式復活,重新變成一個我們社會的主導力量時,我沒有看到再提出什么政策建議有什么用處。
我更希望我們社會能夠有更多的人更快地清醒,更多的國民起來保護自己的財產權利,能夠靠我們自己的力量發出抗議的聲音。公權力的持有者們總會有所顧忌
的。實際上這要靠媒體,靠每一個博客和微博后面的每一個網民,每一個國民,大家要有這樣的一個意識:要把征稅權關進籠子里。這可能會成為若干年中國民伸張
自己作為納稅人的權利,然后質疑公權力的進一步擴張、泛濫的唯一的一個辦法。比如說在加名稅、月餅稅的問題上,國民捍衛自己的財產權利,還是不含糊的。我
覺得希望在這兒。
珍惜機會
人們的權利意識已經蘇醒,下一步就是政治體制的改革,問題不在民間而是在我們制度建設的層面上,該做的事情不做,一而再,再而三的喪失機會,機會并不
是總有的,像“中國國情不具備”、“沒有這樣的傳統”、“以后慢慢再說吧”等等論調,早晚有一天,想改革,已經改不了。路易十六那時候想改革,方向沒有
錯,但最終還是被砍頭。中國的崇禎皇帝,裁減冗官,提高政府的效率,應該說不是一個昏君,但明朝也很快就完了。就是你改是死,不改也是死。所以改革并不總
是有機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