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南寧市有關部門了解到,《南寧市城市總體規劃(2011—2020年)(修訂后)》(以下簡稱《總體規劃》)近日獲國務院原則同意。《總體規劃》要求合理控制城市規模,同時在完善城市基礎設施體系、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城市、人居環境等方面給出了具體的指導意見,逐步把南寧市建設成為經濟繁榮、社會和諧、生態良好、特色鮮明的現代化城市。
批復稱,南寧是北部灣經濟區中心城市,我國西南地區連接出海通道的綜合交通樞紐。要求在《總體規劃》確定的6559平方公里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實行城鄉統一規劃管理。加強城中村和城鄉結合部整治和改造;根據市域內不同地區的條件,重點發展縣城和基礎條件好、發展潛力大的建制鎮,促進農業產業化和農村經濟快速發展。
其次,合理控制城市規模。到2020年,中心城區城市人口控制在300萬人以內,城市建設用地控制在300平方公里以內。堅持集中緊湊的發展模式,切實保護好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要貫徹落實城鄉規劃法“先規劃、后建設”的要求,嚴禁在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范圍之外設立各類開發區和城市新區。
批復要求完善城市基礎設施體系。加強軌道交通的規劃和建設,建立以公共交通為主體,各種交通方式相結合的多層次、多類型的城市綜合交通系統。統籌規劃建設城市供水水源、給排水、污水和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劃定基礎設施黃線保護范圍。合理規劃布局應急避難場所和疏散通道,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震、防洪等在內的城市綜合防災體系。
國務院對南寧自然生態保護十分重視,要求南寧市要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城市。要加強水資源保護和城市綠化工作,加強對大明山等自然保護區和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等特殊生態功能區的保護,制定保護措施并嚴格實施。
同時還要創造良好的人居環境。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和中低價位、中小戶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設目標納入近期建設規劃,確保城市保障性住房用地分期供給規模和區位布局合理。根據城市的實際需要與可能,穩步推進城市棚戶區改造,提高城市居住和生活質量。
重視歷史文化和風貌特色保護也被列入批復內容之一。要重點保護好興寧路、民生路等歷史街區和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及其周圍環境。加強對邕江沿岸建筑高度、體量和樣式的控制和引導,保護好自然水體、生態岸線和景觀風貌,突出壯鄉首府、中國綠城的民族文化和風貌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