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5000畝山林,出讓50年,出讓金額僅為4萬元,平均每畝山林每年不足0.2元,這樣的好事不是“天方夜譚”,而是在素有“三湘林業第一縣”的湖南省綏寧縣真實存在。
近5000畝山林為何如此廉價?綏寧縣林業局、法制辦、山糾辦聯合調查組對此回應稱:流轉此山場的初衷是為了修好公路,但在實際工作中,程序過于簡單。
林場出讓存諸多疑點
近日,記者接到綏寧縣芭葉江林場法定代表人唐鯨璜投訴,稱綏寧縣金屋塘鎮人民政府將大面積山林以超低的價格賣給他人。“近5000畝山林,出讓50年,出讓金額僅為4萬元”。
“山林的出讓沒有經過評估、也沒有進行招投標,僅僅是鎮政府和他人私下協議議定了4萬元的價格,這樣超低的出讓價格造成了千萬元國有資產流失。”唐鯨璜說。
為了核實唐鯨璜的說法,記者近日趕赴綏寧縣進行調查采訪。
綏寧縣林業局林權辦主任胡衛紅告訴記者,這塊近5000畝的山林中,林地歸屬于縣財政局,林木歸屬于縣林業局。金屋塘鎮人民政府只是受縣財政局的委托代管此山林。后來,金屋塘鎮人民政府以4萬元的價格將這塊山林賣出。
“給買這塊山林的人辦林權證確實有瑕疵,但這是縣領導表態同意的,所以就給辦證了。”胡衛紅說。
在記者的要求下,綏寧縣林業局林權辦向記者提供了新辦林權證的檔案資料。記者看到,雖然辦證資料中有許多領導的簽字,但檔案中表格的填寫時間有多處涂改。當記者問及為什么會有多處涂改時,林業局林權辦沒有給出解釋。
作為代管單位的金屋塘鎮人民政府是否有權對外出讓山林?在縣委宣傳部的聯系下,金屋塘鎮黨委書記唐則儉接受了記者的采訪。
“山是鎮政府賣掉的,當時我沒上任,我查了一下鎮政府的記錄,金屋塘鎮人民政府賣山的會議記錄很簡單,時間是2006年6月。”唐則儉說。
記者查閱到一份關于這塊5000畝林地的《關于出讓巴葉江鄉有林的合同書》,合同書顯示,這份合同的簽訂時間是在“2005年元月5日”。也就是說,這份合同簽訂在前,而鎮政府開會研究賣山在后。
那么,這塊被金屋塘鎮人民政府出讓的山林到底值多少錢?
綏寧縣山糾辦副主任劉時堂告訴記者,近5000畝山林由三部分組成,一部分是原始次森林、一部分是人工林,還有一部分是楠竹林。
“近5000畝,4萬元賣掉50年,平均每畝林地每年才不到2角錢,匪夷所思。”綏寧縣林業部門一名工作人員對記者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