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江西省交警總隊獲悉,按照中國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要求,從今年10月1日起,江西、江蘇、浙江、廣東、四川、貴州、吉林、黑龍江、青海、新疆10個省區,將跨省傳遞“交通監控設備采集的違法記錄”。
中國內地車輛牌照號碼按省區劃分,以往各省區間的“交通監控設備采集的違法記錄”一般不會及時“溝通交流”。車主在外省區發生交通違法行為后,往往抱著僥幸心理,不按規定接受處罰。有的車主甚至故意給車輛辦理外省區牌照,利用交通違法記錄各省區間不互通的“空子”,達到逃避處罰的目的。
“這些情況,給交通部門的管理帶來了一定難度”,江西省交警總隊總工程師熊義津表示,實現省區際間違法信息交換,將有利于打擊套牌假牌等違法犯罪行為,而這些外地號牌車輛也將無法再“逍遙法外”。
據了解,省際轉遞的交通違法信息包括交通違法記錄序號、采集單位、號牌種類、號牌號碼、違法行為、違法時間、違法地點、通知方式及標記、通知日期、處理情況等。依據地方性法規設定的交通違法記錄不進行省際轉遞。
按照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要求,各地接收到本地機動車在外省的交通違法信息后,將同時更新機動車狀態。交通違法當事人可選擇在機動車登記地或交通違法發生地進行處理,已處理的交通違法記錄將通過綜合應用平臺轉遞至交通違法發生地或機動車登記地。對當事人出示證明交通違法在外省已接受處理的處罰決定書和罰款收據的,機動車登記地應當通過綜合應用平臺同步更新數據。
采訪中,一些民警告訴記者,發現嚴重違章的行為,不管聯網與否,都會現場處理,避免造成惡劣后果,而且聯網后這些數據可以實時傳遞給當地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已處理的交通違法信息自動通過綜合應用平臺轉遞至違法發生地,“相當于銀行的誠信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