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于城鄉(xiāng)結合部的珠海市灣仔街道轄區(qū),為了搞好“創(chuàng)建文明城市”,創(chuàng)新管理,確定了“為人民管理城市,而非為城市管理人民”的理念。(8月29日《珠江晚報》)
如果我們孤立地看“為人民管理城市”這句話,簡直是一句毫無新意的口號,甚至成了不著邊際的“高調”。但是,當和后面這句 “而非為城市管理人民”的話對照起來,這句話就有了更新更深的含義。
灣仔街道是怎么實踐“為人民管理城市”的?向居民征集意見,鼓勵他們參與到城市管理中來,比如灣仔街道辦組織了多場群眾論壇,向群眾征集治理意見。
這樣看來,“為人民管理城市”和“為城市管理人民”的根本區(qū)別有兩點:一是我們管理城市的目的,是為了市民的生活幸福、方便,還是為了城市的形象、官員的政績。二是城市如何管理,究竟是由誰說了算。城市管理要達到什么目標,如何進行城市管理,都由市民說了算,這就是“為人民管理城市”。
反之,城市管理的目標和手段都由官員說了算,官員“代民做主”,市民都必須服從官員的“運動”,這就是“為城市管理人民”。這兩種根本對立的理念,最根本的標尺就是能否堅持“以人為本,以民為主”。
為城市管理人民,那樣的城市管理得再好、再漂亮,不過是官員意志的試驗田,市民對這樣的城市也不會有歸屬感。
珠海市灣仔街道在城市管理上的創(chuàng)新,使我們有了觀察城市管理的參照物,讓我們能借此思考城市與人的關系。